韓“親信門”核心人物崔順實被判20年有期徒刑
中新網2月13日電 據韓媒報道,當地時間13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親信干政”案核心人物崔順實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崔順實20年有期徒刑,罰款180億韓元。
除崔順實外,法院還判處涉案的青瓦臺前首席秘書安鐘范6年有期徒刑,罰款1億韓元,判處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2年6個月有期徒刑。
此前,檢方以18項罪名起訴崔順實,包括干涉國家政務以及與樸槿惠一道向50家大企業施壓,迫使它們向由崔順實控制的兩家財團捐款77億韓元。
去年12月14日,特別檢察官樸英洙及其團隊向法院建議,應判處崔順實25年監禁,處以1182億韓元(6.9億元人民幣)罰金,追繳犯罪所得77億韓元(4470萬元人民幣)。
檢方認為,崔順實與樸槿惠、青瓦臺前首席秘書安鐘范共謀,強迫大企業向Mir基金會和K體育基金會捐款774億韓元。此外,崔順實還涉嫌與樸槿惠共謀,向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索要433億韓元,用於贊助其女兒的騎馬費用等。
檢方認為,崔順實利用與樸槿惠的好友關係,成為所謂“背後勢力”,破壞政府組織和民間企業秩序,干涉國家政務,是造成韓國憲政史上首例總統被彈劾事件的罪魁禍首。
面對指控,崔順實拒絕認罪,強調從未追逐個人利益,稱“願意以死證清白”。
2017年6月23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判,崔順實妨礙公務罪名成立,判處她3年監禁。這是她所面臨多項指控中第一項宣判的罪名。此案涉及崔順實2015年“走後門”幫女兒以“馬術特長生”名義進入韓國名校梨花女子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