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三評“直播答題”之二:別拿創新幌子跨越“底線”
“線上人數122萬,參與答題的卻有140多萬,這是為啥?”“第六題總共7000多人答錯,復活的卻有1.3萬人,怎麼回事?”如果玩過直播答題,想必對這些質疑並不陌生,有網友甚至在最終通關的名單中,發現有重名者、粉絲為零的“僵屍用戶”。直播平臺是否存在人數造假、獎金注水等行為,尚需專業技術認定,還不能斷言,但用戶對直播答題的質疑卻必須重視:以創新為名,也不能跨越“底線”。
直播答題是新玩法,但作為載體的平臺卻有老問題。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開展直播業務需要具備《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然而現有的直播平臺並非都具備完整資質。直播作為一種新媒體業態,兼具實時性強、表現形式多等優勢,不僅傳播效率高,而且受眾範圍廣。然而站上風口的各資方一味“撒幣”,縱容內容粗糙的劣質平臺擠入公眾視野,不僅會破壞整個直播行業生態,還會對廣大受眾造成惡劣影響。用法律規範不良傾向,勢在必行!
是否有許可證,還只是直播答題面臨的眾多合法性問題之一。作為巨大的流量入口,如何保證參與者的隱私安全?如何避免線上人數造假、獲獎名單注水亂象,確保公平公正?有的節目一次性送出鉅額獎金,是否依法納稅?這些問題看似細枝末節,實則決定直播答題能否健康發展,也關係到廣大用戶的切身利益。而除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運營監管,也要直播平臺提高答題過程的透明度、公開度,特別是涉及獎金分配、用戶參與的環節,應設置相應渠道,接受外界監督。
網際網路技術是時代發展的催化劑,推動新事物、新模式、新媒介層出不窮,造福人類生活。然而就像直播問答、直播平臺一樣,“新”不代表著可以逾越規則的邊界,“有待完善”也不能成為損害公共利益的藉口。如何依法直播、規範直播?如何更好地將以直播答題為代表的網際網路新業態、新形式納入法治軌道,實現規範、有序、健康發展,是平臺方、監管者都繞不過去的時代課題。
前段時間,北京市相關部門破獲“Peepla”網路直播平臺傳播淫穢色情資訊案,涉案公司首席技術官等8人被刑事拘留,此案成為我國同時追究直播平臺和網路主播刑事責任第一案;去年底,北京網信辦就持續傳播色情低俗資訊、違規提供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等問題,約談今日頭條、鳳凰新聞客戶端負責人,責令企業關停部分頻道進行整改;不久前,北京網信辦針對“花錢買熱搜”問題約談新浪微博……執法部門雷霆行動,體現了依法規範網際網路發展的堅定立場。而當下處於風口浪尖的直播答題,更當以此為鑒,切忌挑戰法律。
當然,所有新生事物都會經歷成長期,甚至可能重塑既有利益格局。因此在守住規則底線的同時,即使稍有瑕疵,也不能隨意將新業態、新模式一棍子打死。直播答題亦是如此,只有在法治軌道上循序漸進,不斷打磨雕琢、逐個破解難題,才能讓這場關於知識的遊戲能長久地玩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