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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宣佈在平壤部分地區設立江南經濟開發區

2017-12-24 09:29:00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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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平壤12月23日電(記者程大雨 吳強)據朝中社23日報道,朝鮮決定在首都平壤設立江南經濟開發區。

  報道説,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21日發佈政令,決定在平壤市江南郡古邑裏部分地區設立江南經濟開發區。朝鮮在該經濟開發區行使主權。

  平壤市江南郡古邑裏位於平壤市行政區劃的西南部。

  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于2013年5月發佈政令,宣佈出臺經濟開發區法,並於同年11月發佈政令宣佈首先在各道設立13個經濟開發區。此後,朝鮮又宣佈設立多個經濟開發區。

  根據經濟開發區法,開發區分為工業開發區、農業開發區、旅遊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外國公司、個人、經濟團體和海外僑胞均可到開發區投資,設立公司、分公司和辦事處,並可自由進行經濟活動。朝鮮將在土地利用、人員雇傭和納稅方面給予特別優惠政策。投資者在經濟開發區的權利、資産及合法收入將受到法律保護。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