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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建設經營必須受到法律嚴懲

2017-11-28 09:02:00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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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公安部門通報,大興“1118”重大火災事故係地下冷庫保溫材料內的電氣線路故障所致。經調查,事發樓房地下一層、地上二層、局部三層均為違建,經營活動亦未經過任何審批。目前,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000平方米違建,蜂窩般密集的出租屋,一群無資質人員施工的冷庫,十九條鮮活的生命就在這裡猝然離去。“黑心”聚福緣公寓,可以説是全市違法建設違法出租違法經營行為的縮影。長期以來,違法建設經營頻頻引發傷亡事故,一直是影響首都安全發展的“毒瘤”。而從當前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排查出的種種安全隱患看,違法建設經營情況依然突出:一百來平方米的房子被木板隔成了十幾間,昏暗的地下室被改造成密不透風的“鴿子籠”,污水橫流的工廠大院裏違建上摞著違建……這些觸目驚心的場所,一旦有半點火星爆燃,既難逃生,亦難救援,極有可能造成群死群傷,對周圍居民和社區,安全威脅同樣顯而易見。慘痛教訓與嚴峻現實,無不再次警醒我們:違法建設經營這顆“毒瘤”不剷除,北京將永無寧日,公共安全將永無保障。

  違法建設經營成為城市發展中的一大痼疾,久治難愈,根兒在於一個“利”字。把規整的房屋打幾個隔斷搞群租,再一倒手就是幾倍的租金;偷偷起棟違建房做公寓辦工廠當倉庫,月月都能坐地生財;狹小空間既生産又堆貨還住人,成本轉眼就成了利潤。為了牟取利益最大化,違法企業、群租房業主、“三合一”違建業主將法律法規拋到腦後,將員工租戶的生命安全視若無物。巨大的利益空間,是違法建設經營行為屢經整治又“死灰複燃”的原因,也要求清理整治工作必須動真碰硬、堅定不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沒有什麼比生命更寶貴。漠視安全的違法建設不會因為存在需求就變得合法,不管其承租人是誰,都無法改變其違法的性質,不管其經營者是誰,都應受到法律的嚴懲。“黑心業主”“黑心房東”們所追逐的超額收益,是整個社會不能承受之重。依法依規、堅定有序推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堅決打擊違法建設經營,徹底斬斷利益鏈條,是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必然之舉,也是政府這個城市“守夜人”應盡的責任。

  安全隱患不除,就是對人民群眾最大的不負責,就是嚴重失職。警鐘長鳴,以“不漏一處、不留一患”的態度認真排查、堅決整治、依法懲處,每個人的基本權益才能不為“私”字所害,城市安全紅線才能不為“利”字侵蝕。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