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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回聲|專家談】如何認識我國新時代社會的主要矛盾

2017-10-19 15:00:0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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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啟東

  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矛盾無時不在、無處不在,存在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是社會進步的根本動力。毛澤東同志在《矛盾論》中説過,在複雜的事物的發展過程中,有許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種是主要的矛盾,由於它的存在和發展,規定和影響著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在社會的各種矛盾中,起著領導、決定作用,規定、影響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的就是主要矛盾,而其他的矛盾則居於次要和服從的地位,即次要矛盾。反映到實際工作中,主要矛盾就是指中心工作、主要環節和工作重點。

  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面臨各項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各項事務紛繁複雜,各種矛盾縱橫交織。我們只有集中力量找出主要矛盾,才能找到解決複雜問題的重點。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抓主要矛盾的解決帶動其他工作,歷來是中國共産黨人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事物是運動的,矛盾是發展的,社會的主要矛盾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對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就有一個曲折的變化過程。1956年黨的八大指出,生産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國內的主要矛盾已經不再是工人階級和資産階級之間的矛盾,而是人民對於建立先進的工業國的要求同落後的農業國的現實之間的矛盾,是人民對於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這一矛盾的實質,就是先進的社會制度同落後的社會生産力之間的矛盾。但不久“左”的錯誤思想不斷發展,到1962年黨的八屆十中全會,把無産階級同資産階級的矛盾確定為整個社會主義歷史階段的主要矛盾,強調要“以階級鬥爭為綱,階級鬥爭必須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撥亂反正,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口號,作出了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戰略決策。1981年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對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表述為:“在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我國所要解決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産之間的矛盾。”黨的十二大、十三大確認了這一提法,並把它載入黨章總綱,確定為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矛盾。這個提法一直沿用,比如十八大報告提出,“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産之間的矛盾這一社會主要矛盾沒有變”。

  歷史發展到今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這是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新時代面臨新的社會形勢,社會的主要矛盾也隨之發生變化。所以十九大做出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樣的判斷。

  這樣的判斷,是基於中國國情的科學判斷。

  首先,“落後的社會生産”已不再是中國的現實。正像習近平同志報告所講,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不懈奮鬥,推動我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國防實力、綜合國力進入世界前列,推動我國國際地位實現前所未有的提升,黨的面貌、國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軍隊的面貌、中華民族的面貌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現在我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在世界主要國家中名列前茅,GDP已經到80萬億元,穩居世界第二,對世界經濟增長貢獻率超過30%。城鎮化不斷進展,城鎮化率已經達到57.35%。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實施,創新型國家建設成果豐碩,天宮、蛟龍、天眼、悟空、墨子、大飛機等重大科技成果相繼問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逐步健全,對外貿易、對外投資、外匯儲備穩居世界前列。我國科技不斷進步,裝備生産日益完善,現在是世界第一工業大國、第一服務業大國、第一貿易大國。現在中國經濟的問題是産能過剩,而不再是短缺。這樣的國情,“落後的社會生産”已經不符合現實了。

  其次,“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近5年來,我國人民生活不斷改善。城鄉居民收入增速超過經濟增速,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醫療衛生水準大幅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設穩步推進。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進展,6000多萬貧困人口穩定脫貧,貧困發生率從10.2%下降到4%以下。中國的每人平均GDP超過8000美元,已經達到中等收入國家水準。以前那種文化娛樂生活貧乏的現象沒有了,數百個電視頻道、海量的網路資訊、休閒娛樂生活豐富多彩。人們的溫飽解決了,基本的生存需要已經不是問題,一般性的物質和文化需求已經得到滿足,正在轉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正像習近平同志在報告中指出,“我國穩定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問題,總體上實現小康,不久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就是主要矛盾發生變化的前提和基礎。

  同時,還要看到,我們的今天的經濟社會發展還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狀況。不平衡,主要指民生領域還有不少短板,脫貧攻堅任務艱巨,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比如居民收入不平衡,特別是城鄉收入差距,農村和欠發達地區的收入水準趕不上發展水準;地區之間同樣不平衡,東部發達地區、特大城市的收入較高,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和農村地區收入較低。不充分,指發展品質和效益還不高,創新能力不夠強,實體經濟水準有待提高,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群眾在就業、教育、醫療、居住、養老等方面面臨不少難題;社會文明水準尚需提高;社會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全面依法治國任務依然繁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強。目前是蛋糕已經做大,但是並沒有達到“色香味俱全”的水準,蛋糕也沒有分好。

  可見,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是關係全局的歷史性變化。十九大關於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是基於中國國情的科學的理性的判斷。這樣的判斷,對黨和國家的工作提出了許多新要求。正像習近平同志在報告中指出的,我們要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大力提升發展品質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

  (作者為遼寧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研究員)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