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減稅降費 讓企業輕裝上陣
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電 題:實施減稅降費 讓企業輕裝上陣
自2013年以來,國家稅費改革以減稅降費為主基調,出臺了一系列支援實體經濟,特別是支援小微企業和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有效推動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經濟增長內生動力,讓企業輕裝上陣,助推經濟社會發展。
一、普惠性減稅降費,企業全面受益
面對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複雜局面和多難抉擇,以及財政收入增長放緩、支出繼續剛性增長的趨勢性變化,出臺包括營改增改革,完善稅收優惠體系、清理規範收費基金等政策措施。特別是營改增,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頭戲,以此為企業減稅減負,換取了企業蓄勢創新、轉型升級的持久動力。
營改增作為普惠性減稅政策的代表,是近年來我國實施的減稅規模最大的改革措施,也是本屆政府推進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2013年8月,在實施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的基礎上,試點地區擴大到全國,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前,試點行業範圍已覆蓋“3+7”個行業。2016年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又將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4大行業納入試點範圍。
“營改增”試點改革的減稅主要源於三個方面,一是擴圍,二是轉型,三是稅制轉換。擴圍減稅是指因增值稅抵扣範圍擴大而帶來的減稅。“營改增”試點改革全面實施後,增值稅徵收範圍實現了最大化,抵扣範圍相應擴大,相應降低了原增值稅納稅人的稅負。轉型減稅是指在轉向消費型增值稅過程中而實現的減稅。我國于1994年開徵增值稅時實行的是生産型增值稅,即企業固定資産投資的進項稅不允許抵扣。自2008年以來逐步將設備類固定資産進項稅納入抵扣範圍,2016年5月1日“營改增”試點改革全面實施後,隨不動産業納入增值稅徵稅範圍而將不動産類固定資産進項稅納入抵扣範圍,從而實現了增值稅從生産型向消費型的徹底轉變。隨著固定資産進項稅全部納入抵扣範圍,增值稅稅基在縮小,轉型減稅效果在體現。三是稅制轉換減稅。稅制轉換減稅是指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因稅制轉換帶來的減稅。為了順利推進本次改革,支援經濟發展,“保證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是本次改革的重要目標之一。為此,在稅率設計時,充分考慮了服務業成本投入的特點,相應設置了兩檔低稅率(6%和11%),同時輔之以“過渡期”政策等多種方式,實現總體減稅。
從納稅人來看,包括製造業在內的原增值稅納稅人受益於“擴圍”和“轉型”,是本次“營改增”試點改革的最直接的受益者,增值稅稅負只降不增;對於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而言,其減稅幅度取決於投入産出比、産出(服務)和投入所適用的稅率以及其供應商增值稅納稅人類型等因素。對小微企業,營改增試點政策明確,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實行簡易計稅方法。由於大量服務業企業都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由營業稅下依照5%稅率和含稅價計算應納營業稅額,改為按3%徵收率和不含稅價計算應納增值稅額。在增值稅條件下稅率、稅基同時下降,優惠最為明顯,這些小規模納稅人稅負下降約40%。因此,大部分小微企業營改增後實現減稅。據統計,截至目前僅全面實施“營改增”已累計減稅1.7萬億元。
二、小微企業是減稅降費的重中之重
小微企業是就業巨大的容納器,事關中國經濟的活力與繁榮,是中國經濟的新引擎。
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是近年來稅收政策重點。截至目前,國家共出臺近80項稅收優惠政策,尤其是2013年以來,新出臺了近70項稅收優惠政策,覆蓋企業整個生命週期。
扶持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不斷擴圍,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從2萬元提高至3萬元,受益面覆蓋眾多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自2010年起,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此後,國務院不斷擴大政策適用範圍,將減半徵收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逐步提高至6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
在狠抓現有政策落實的同時,採取減稅、定向降準等手段,近期針對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激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援。將金融機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範圍由農戶擴大到小型、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享受免稅的小額貸款額度上限從單戶授信10萬元擴大到100萬元。將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兩項政策優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
科技型小微企業是市場經濟發展最活躍的“細胞”,促進自主創新、推動全社會創業創造的作用明顯,適應能力強、成長空間大。科技型小微企業不僅能夠享受小微企業的政策,還可享受科技創新方面的專門稅收優惠政策。目前,國家不斷完善以支援高科技研發和産業化為主,覆蓋創業投資、創新主體、研發活動、成果轉化等創新全鏈條,採取低稅率、減免稅等直接優惠與加計扣除、加速折舊、稅前抵扣、延期納稅等間接優惠方式相結合的支援創新發展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體系。主要包括:完善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政策,鼓勵設備更新;加大企業重組稅收優惠政策力度;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稅收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範圍實施;進一步擴大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範圍,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稅收優惠政策,允許遞延納稅;進一步放寬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適用條件。
小微企業所有稅費優惠政策的落地生根,充分發揮了其促進就業引導創業的杠桿作用,切實減輕了小微企業的稅費負擔,壯大了小微企業的發展實力,增強了小微企業發展活力。數據顯示,2012年至2016年,受益於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不斷擴圍,約有1500萬戶次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了稅收優惠,減免所得稅近700億元,近3年來的減免稅額平均年增長率達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