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1日電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民政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今日聯合發佈《關於紅十字會開展公開募捐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紅十字會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向同級民政部門申領公開募捐資格證書,民政部門直接向紅十字會發放公開募捐資格證書。
通知要求,紅十字會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前,應當依法制定募捐方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報同級民政部門備案。紅十字會通過網際網路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應當在民政部統一或者指定的資訊平臺發佈募捐資訊。紅十字會應當定期在民政部統一的資訊平臺發佈公開募捐及其使用情況,每年向同級民政部門報送社會捐贈及其使用情況並及時向社會公開。
通知明確,民政部門依法對紅十字會接受社會捐贈及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