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6日獲悉: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已下發關於開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將於8月26日至9月10日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開展督查。
此次督查將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準和能力,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督查的主要內容是:各地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的情況;發揮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作用,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的情況;嚴防嚴管嚴控風險,保障從農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的情況;加強基層監管能力建設的情況;落實2016年考核整改措施的情況等。
各地區首先要對照督查內容,認真深入開展自查,嚴禁虛報、瞞報,凡發現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督查組還將赴各地開展實地檢查,就發現的問題向該省(區、市)人民政府反饋,並提出整改建議。(記者林麗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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