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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貴實際控制又一公司騙取貸款票據承兌案一審開庭

2017年07月13日 10:20:35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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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被揭利用非法獲取的海航內部客戶資訊大肆造謠、妄圖擺平官司被假和尚假總參大校騙了2000萬元之後,短短幾日內,北京盤古氏公司實際控制人、潛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郭文貴再一次“高調”出現在公眾視野裏——其實際控制的又一公司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及高管、職員涉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一案在河南開封一審開庭審理。

  今天上午,隨著法槌聲響起,河南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並通過官微以視頻、圖文的形式進行直播。沒有峰迴路轉,不需要抽絲剝繭,被告單位裕達置業的訴訟代表人和3名被告人張新成、郭麗傑、肖艷玲均認罪悔罪,並直指郭文貴就是這場騙局的幕後指使。

  一連開10個空殼公司行騙

  上午8點40分許,3名被告人被帶入法庭,神情凝重。一如河南法院在全國率先進行的庭審改革,3名被告人今天均便裝出庭,不穿黃馬甲、不剃頭。

  開庭時,審判長還向訴訟代表人、被告人明示,庭審中如果感覺身體不適,可以隨時向法庭舉手示意。

  公訴人指控,為騙取銀行貸款和票據承兌,2008年初,作為裕達置業公司實際控制人,郭文貴指使時任裕達置業副總經理馬成(另案處理)相繼註冊成立鄭州眾望實業有限公司等10個空殼公司實施犯罪。

  此後,在2008年至2015年4月間,馬成與時任裕達置業財務總監的張新成商議,以空殼公司和郭文貴實際控制的裕達國際酒店等多家公司的名義,通過偽造銷售合同或裝修合同、虛構投資項目等方式,42次從廣發銀行鄭汴路支行等6家銀行,騙取貸款和票據承兌,共計人民幣14.35億元。

  多份證據顯示,根據郭文貴的授意,上述資金被用於歸還裕達置業等單位的債務,向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及境外轉款等。至案發,尚有2.12億余元未歸還。

  據了解,2014年8月,郭文貴因涉嫌多宗犯罪逃亡海外。2015年4月,張新成被遼寧大連市公安局監視居住。但即便如此,犯罪行為仍未終止,郭文貴在海外繼續遙控實施犯罪。

  公訴人指控,2015年5月,時任裕達置業財務部副總經理的肖艷玲向時任裕達置業副總經理郭麗傑彙報部分銀行的承兌匯票陸續到期,郭麗傑在明知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指使肖艷玲使用張新成之前採取的手段,從中原銀行華西支行等兩家銀行,騙取票據承兌共計人民幣6000萬元。

  郭文貴一手策劃犯罪活動

  公訴人:你經手的承兌匯票是怎麼回事?

  被告人郭麗傑:2015年5月,張新成被帶走調查後,肖艷玲問我銀行的承兌匯票到期了怎麼辦,我通過手機軟體,以文字和語音向郭文貴彙報請示,郭文貴説讓公司的財務人員按照原來的方式進行貸款續期。

  而所謂原來的方式,就是將虛假的採購合同等資料提供給銀行。“張新成電腦裏有這些資料的模板,把資料列印出來,改了一下金額和日期。”肖艷玲供述。

  當天的庭審,法庭圍繞起訴指控的事實進行調查,公訴機關運用多媒體等形式進行舉證,出示了相關的書證、鑒定意見、證人證言等大量事實證據,被告單位、被告人及辯護人也進行了充分質證。

  充足的證據顯示,騙取銀行貸款和票據承兌是郭文貴一手策劃的,3名被告人為積極實施者。

  據張新成供述,在實際操作中,他聽馬成的,馬成聽郭文貴的。馬成一般在晚上向郭文貴彙報工作,很多時候他都在場。有時,馬成會有意識地用免提彙報工作,他便可以聽到郭文貴的具體安排,包括“繼續往前推進”這樣的指示。

  “馬成向郭文貴彙報完後,會當場讓我按照老闆郭文貴的指示辦,有辦貸款的指示,也有資金如何支配的指示,這種情況不止一次。”張新成供述。

  大量證據證明,本案中提供給銀行的採購合同都是虛假的,購銷或採購合同的乙方都是空殼公司。通常都是張新成把其辦公室電腦裏合同模板的甲乙方公司名稱、金額、時間等改一下,列印出來,在合同上代簽企業法人的名字。

  辦理承兌匯票,按要求需要企業提供增值稅發票。而這些發票也是假的,是張新成安排財務人員找公司設計部幫忙,偽造假增值稅發票複印件提供給銀行。

  郭文貴一人支配涉案資金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馬成是本案的關鍵性、紐帶性人物,也是本案犯罪預謀的重要參與人、見證人。

  據了解,今年51歲的馬成,1993年和郭文貴相識,2002年開始擔任裕達置業副總,主管財務工作。2012年10月份兼任北京盤古氏公司的財務總監和北京政泉公司財務總監。可以説,郭文貴名下公司的財務基本上都由他負責。

  庭審中,法庭播放了馬成的作證視頻。該視頻由開封市公安局偵查員赴大連市看守所依法錄製。視頻中,墻上的鐘錶顯示,錄製時間為2017年6月28日10時26分至10時38分,視頻連貫清晰。

  據馬成回憶,2008年初,郭文貴説需要資金,讓他去註冊一些空殼公司,以便簽合同和控制資金。馬成之前學過法律,覺得這事有法律風險,不敢去做,就再次向郭文貴請示,“郭文貴説就這樣辦,你們抓緊落實”。

  “説實話,我不願意去做這些事,但我只是個打工的,不做就會丟掉工作。我是被迫去做的。”馬成説。至於騙來的錢,大額資金全部由郭文貴一人支配使用。

  據馬成以及訴訟代表人、3名被告人、郭文貴的六哥、公司多位員工證實,郭文貴為裕達置業、北京盤古氏公司、涉案空殼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詢問結束,當偵查員將此次筆錄當場列印出來要求馬成簽字時,這一次,馬成核對的非常仔細。

  三名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

  沒有爭鋒相對的辯論,只有深深的悔意和對郭文貴為一己私利將自己拉下水的怨恨。法庭辯論階段,被告單位訴訟代理人、3名被告人及各辯護人對公訴人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均不持異議,只是強調自己受郭文貴指使行事,屬從犯,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3名被告人雖然受郭文貴指使行事,但作為具有多年從業經驗的公司高管和財務人員,明知是使用虛假材料、欺騙手段,獲取銀行貸款、票據承兌,仍執意而為之,並因此造成嚴重後果,已構成刑事犯罪。”公訴人指出。

  辯護人對3名被告每人平均作罪輕辯護。張新成辯護人稱,張新成服從郭文貴的指使實施了犯罪行為,為從犯;被控制以後,其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配合調查,盡力挽回其給銀行造成的損失,應從輕、減輕處罰。

  “鋻於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辯護人認為他們是從犯,具有坦白或自首情節,公訴人對這些辯護意見均不持異議,請合議庭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性質和情節,依法從寬判處。”公訴人回應稱。

  據了解,本案開庭前,法庭召開庭前會議,就與審判相關的問題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庭前證據展示。審理時,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被告人及各辯護人不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回避,不申請調取新的證據,不申請重新鑒定,不申請非法證據排除。司法機關充分保障了被告單位、被告人及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

  在最後陳述中,3名被告人也對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公開、理性、文明辦理本案,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給予被告人人文關懷以及律師的專業辯護,表示感謝。

  對於犯罪行為,3名被告人深深懺悔,認罪悔罪。

  張新成陳述道,案發後,我常常夜不能寐,深刻反省自己,我之所以走到今天是由於法律意識不強,工作期間盲目聽從郭文貴和馬成的指示和安排,參與了犯罪行為,我對自己所犯的罪行感到十分後悔,也非常痛心。懇請法院對我從輕及減輕處罰,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郭麗傑陳述時,一時泣不成聲,一旁的肖艷玲同樣淚流不止。郭麗傑説,被採取強制措施的這段日子,是我人生最灰暗、最低谷的日子,由於我的犯罪,不僅讓我失去了自由,更給我的家人帶來了巨大的傷痛。希望法庭能夠考慮我是從犯,從屬於公司和郭文貴的實際情況,給予我最寬大的處理,讓我能夠早日回歸社會,回歸家庭,重新做人。

  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群眾和中外新聞記者60余人旁聽了庭審。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本報開封(河南)7月12日 記者 周斌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