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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年底前實現鹽業主管機構與鹽業公司分離

2017年05月18日 14:16:48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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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孟瑋今日指出,開展食鹽跨區經營的主要障礙是部分地方鹽務局和鹽業公司政企不分,鹽業公司為商業利益設置行政壁壘。發改委要求各地鹽業主管機構或食鹽安全監管機構的行政職能與鹽業公司未分離的,今年6月30日前要編制完成省、市、縣三級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年底前要實現分離。

  國家發改委今天上午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宏觀經濟運作情況並回應熱點問題。有記者問:有媒體報道,鹽業體制改革以來,有的地方出現了食鹽的跨省遭非法扣留的情況,發改委、工信部最近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落實鹽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能否介紹一下相關的具體情況,如何解決這類問題,更好釋放市場活力?

  孟瑋表示,食鹽問題關係千家萬戶,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出臺之後,我們一直在跟蹤方案的落實情況,也關注到了媒體的有關報道和網上的輿情。

  孟瑋表示,關於非法扣押外地食鹽情況的報道,我們覺得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從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一方面,有的食鹽經營企業為搶佔市場,以加盟、授權經營等形式廣設轉代批點,違反食鹽批發環節專營有關規定。另一方面,有的地方鹽務局設置行政壁壘,阻礙外地食鹽進入本地市場。比如,《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已明確取消食鹽準運證,有的地方鹽務局還以此為理由阻礙外省食鹽進入市場,甚至有個別地方鹽務局公開發文進行地方保護。

  孟瑋指出,針對出現的這些問題,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聯合相關部門赴地方進行了專項調研,在此基礎上,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落實鹽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當地實際,從7個方面開展落實鹽改跨區經營政策專項行動,這7個方麵包括:規範物流配送方式、有序開展自建渠道銷售、嚴格企業資訊告知範圍、明確食鹽品質監測要求、嚴格執行食鹽加碘標準、加快建設食鹽電子追溯體系和規範網上交易服務平臺建設等。專項行動要求今年6月30日前完成。

  孟瑋提到,在部署專項行動的同時,我們對産生這些問題的深層次原因進行了分析,認為開展食鹽跨區經營的主要障礙是部分地方鹽務局和鹽業公司政企不分,鹽業公司為了自己的商業利益設置行政壁壘。對此,《通知》要求,各地鹽業主管機構或食鹽安全監管機構的行政職能與鹽業公司未分離的,今年6月30日前要編制完成省、市、縣三級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年底前要實現分離。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正在按計劃加快深化鹽業體制改革。

  孟瑋表示,發改委、工信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落實鹽改跨區經營有關政策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切實保證《鹽業體制改革方案》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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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