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重慶江津城區50公里的蔡家鎮,是江津區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的所在地,今年51歲的徐馳,是這個山區法庭的一名審判員。山路艱險,他走了30餘年,案件難辦,他辦過4000余件。徐馳用正義的天平守護著這片大山,也守護著這裡的每一位父老鄉親。
為了能為更多村民普及法律知識,徐馳一直堅持到府“説理”的習慣,不論多遠,只要哪家有了矛盾糾紛,徐馳總是第一時間出現。他説:“山區的村民法律意識不強,我得把法理給他們講清楚。”
“除了按流程辦案,他更多是用心、用情為老百姓排憂解難。”江津區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年輕法官小龔這樣評價徐馳。
2012年,清溪溝村四社80多歲的張銀成因贍養糾紛到法庭起訴。張銀成體弱多病、雙目失明,多年來跟著小女兒生活在大山深處,其他4個子女都不願對他盡贍養義務。開庭當天,下著大雨,張銀成穿著一雙破爛的草鞋,在小女兒的攙扶下坐到了原告席上,可對面的被告席卻空無一人。
徐馳回憶説:“4名被起訴的子女拒不到庭,我做了缺席判決,判決其餘4個子女擔負贍養老人的義務。”可判決後,張銀成的小女兒突然大哭著衝出法庭不再返回。“我的兒女都不要我了,都不要我了……”張銀成捶著大腿哭訴起來。
“張大爺,您不要慌!我們送您回屋。”雨中,徐馳和另一位法官,一個努力為老人撐傘,一個小心翼翼地扶著老人慢慢前行,自己卻被雨水澆透。張銀成負氣離開的小女兒站在家門口看到這一幕時,淚水止不住流了下來。接下來幾天,徐馳分別到其他4個子女家中做思想工作,讓他們擔負起對父親的贍養義務。數天后,4個子女將贍養費送到了法庭。
在多年的審判工作中,善於總結的徐馳形成了一套審判的“三嚴”理論:程式嚴,證據嚴格把關,嚴於律己、不徇私情。在徐馳看來,對案件當事人一律平等,不偏不倚,才能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讓老百姓滿意。
30多年,徐馳所審結的民事案件沒有矛盾激化,也沒有陳情。在眾多案件代理人、律師和當事人眼中,他不僅是一位“農民的法官”,更是一位紮根基層的“貼心法官”。在這裡,讓我們一起對徐馳説一聲:謝謝你!(線索來源/中國文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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