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佔中三子” 接受警方預約拘捕 緊急尋找天價律師辯護
包括“佔中三子”等9人繼本週一接受警方預約拘捕後,30日又到香港東區法院提堂。有香港媒體評論稱,長達79天的違法“佔中”對香港社會造成的傷害,並不會隨著時間過去而減輕,現在司法當局對他們採取法律程式,完全是“執行法治的應有之義”。
到庭應訊的9名被告包括:“佔中三子”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牧師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學聯”前常委張秀賢、鐘耀華;以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和前民主黨議員李永達。30日一大早,法院外就已架起重重鐵馬,約50名“保衛香港運動”示威者聚集在示威區,手持橫幅高呼“嚴懲暴徒,還我法治”等口號。違法“佔中”于2014年9月發起,戴耀廷等人在同年12月3日進行所謂“公民抗命”的最後一步,聯同“佔中十死士”的邵家臻等共65人到中區警署自首,承認“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罪名,所有人當天都未實時被捕,完成辦理報案手續即離開。本週一,9人被起訴。
香港星島日報網稱,他們分別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其中“佔中三子”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的控罪稱,他們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與其他人一同存留,在中環或在中環附近的公眾地方及道路造成阻礙,對公眾造成妨擾。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7年。9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即張秀賢、鐘耀華及李永達以6000港元現金保釋,其餘6人以1萬港元保釋。案件暫時毋須答辯,5月25日將再度審理。
戴耀廷在法庭外聲稱會繼續爭取民主制度,“無論我們將來面對什麼也絕不放棄”。此前陳健民29日也揚言,“參與佔中時已做最壞打算,包括再不能返回內地,要放棄研究中心教席,以及需要承受刑責”。星島日報網注意到,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親自出馬,而9名被告則分別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王正宇、大律師杜俐琛等代表。據香港《大公報》30日報道,曾聲稱準備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的“佔中三子”被起訴後,驟然變得相當膽怯。週一被起訴後,戴耀廷週二就急忙找到金葉大律師事務所,一路上不時看手機,“似滿懷心事”。文章説,金葉大律師事務所是香港知名律師行,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坐鎮。麥高義近年打的大案包括“曾健超(控告7名警察者)案”“南丫島海難”及“許仕仁案”。有法律界人士透露,麥高義收取的律師費相當貴,一堂達30萬至50萬港元,單是“許仕仁案”代表郭炳聯的麥高義律師團隊,就盛傳收取了3億港元。
就在29日,旺角暴亂案也傳出令香港民眾振奮的消息。據《東方日報》報道,“港獨”團體“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被控去年春節旺角暴亂中,兩度向警員投擲水樽。去年10月,他被裁定襲警和拒捕兩項罪名成立,判囚9個月。三周前,陳柏洋向高院提出上訴,29日遭駁回,“先前獲准保釋的他,在上訴判決後隨即被押入囚室服刑”。高院法官張慧玲稱,本案出現在旺角騷亂的高峰期,陳的挑釁行為不是為了表達訴求,而是肆意襲擊警員,在收到警告後仍視警員如“活動靶子”,法庭不會姑息或縱容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判刑必須具有嚇阻作用。
一些香港媒體同時注意到,作為“佔中幕後黑手”及泛民“最大金主”的壹傳媒負責人黎智英,至今仍逍遙法外。東方日報網30日稱,黎智英曾與“佔中三子”等一同到警署自首。他在金鐘“佔領區”清場時還曾當場被捕,事後再被警方以組織及參與非法集會罪名“預約拘捕”。但由於他選擇“踢保”,即拒絕接受警方的保釋條件,警方只能暫時將他無罪釋放,保留再次拘捕及檢控的權利。此外,黎智英還因涉嫌向多個泛民團體及立法會議員秘密捐款,而遭到廉政公署調查。但該案至今只有“社民連”議員梁國雄正式被落案起訴,黎與其他涉嫌收錢的泛民成員均未被檢控。
29日,剛返回香港的黎智英稱,暫時未收到警方會再次拘捕或檢控他的通知。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果警方正式落案起訴黎智英,而黎當時身處境外,警方可將他列入監察名單或發出通緝令,由入境處在黎回港時將他拘捕;但由於黎智英並無保釋條件在身,即使不回港也不算棄保潛逃,加上“佔中案”並非涉及謀殺、打劫等嚴重罪行,估計難以從外地引渡他回港受審。不過也有消息稱,對於“佔中黑手”如黎智英等39人,警方正在等候律政司意見,不排除稍後提出起訴。
香港《大公報》30日稱,戴耀廷等9人被起訴後,反對派竟然將之與林鄭月娥的當選聯繫起來,“這當然是莫須有之詞”。首先,檢控是由律政司依法做出,與誰當選無關;更重要的是,所謂修復撕裂,並不是無原則、無底線之事,更不是可以用放棄法治來達成的“交易”。文章説,近年港人社會的所謂撕裂,是反對派特別是背後有西方勢力的極端反對派,抗拒中央和否定《基本法》、要把香港社會搞亂而造成的。修復撕裂要講大是大非,眼前依法辦事、嚴懲“佔中黑手”,正是修復撕裂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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