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除海南省兩會正在召開外,全國其他30個省區市均已完成了一年一度的兩會。
《法制日報》記者在梳理了地方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之後發現,各省在報告中均提及了大氣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和土壤治理問題。與此同時,多個省份還重點關注了垃圾分類和治理問題。
“各地對於環保的關注力度,説明環保工作相較過去得到了普遍的重視。輔之以責任追究機制,會給地方官員施加做好環境保護的政治壓力和法律壓力,對地方形成一種激勵機制。”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副教授胡靜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
治霾措施明確目標具體
最近幾年,大氣污染防治已成為地方政府工作報告中的高頻詞。今年,同樣也不例外。
去年12月中下旬,我國曾出現過一次大範圍持續重度空氣污染。衛星監測顯示,霧霾的影響範圍一度擴大至17個省區市,面積142萬平方公里,也就是説,超過七分之一的國土被霧霾籠罩。
有著如此“威力”的霧霾,自然成為各個省份的重點關注對象。
在2017年的省級地方兩會上,所有省份都在兩會上表達了治理大氣污染的堅定決心,“精準治霾”“加大力度”等詞彙頻繁出現在各省區市的政府工作報告中。
作為經常被霧霾侵襲的重點地區,京津冀有著不一般的治霾壓力。
作為重化工業佔比較大的省份,河北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出重拳治理污染,用重典嚴格執法。河北提出,各地特別是污染嚴重的市縣,都要制定大氣環境品質限期達標、城區工業企業調整退出、工業園區調整、散煤治理、礦山關閉復綠等規劃,明確年度目標,定期公開結果,嚴格考核獎懲。
北京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將“細顆粒物年均濃度力爭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作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之一。除此之外,北京還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列出了幾組數字,彰顯出治理大氣污染的決心,包括完成700個村煤改清潔能源,實施4000蒸噸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工業企業燃煤設施“清零”,全面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全年壓減燃煤30%、總量降至700萬噸以內,等等。
天津表示,要繼續深化大氣污染治理,推動燃煤設施淘汰改造,改燃關停7台煤電機組和380座燃煤鍋爐,全面治理城鄉散煤,嚴格控制機動車和船舶排放污染,加大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工作力度,關停淘汰落後企業100家,PM2.5年均濃度降幅好于去年,完成國家“大氣十條”目標任務。
事實上,對於包括霧霾治理在內的大氣污染防治,已經被各個省份列為環境治理的頭等大事。
陜西強調,要把治霾作為環境保護的頭號工程,堅持減煤、控車、抑塵、治源、禁燃、增綠六措並舉,大力推進以關中地區為重點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治。
遭受霧霾侵襲相對較少的廣東省,在整治大氣污染的力度上同樣重拳出擊,表示要深化空氣品質達標治理,全面實施火電、水泥等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治理工程,加強工業鍋爐污染整治和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紮實推進臭氧和PM2.5治理,確保優良天數穩中有升。
中國社科院城市所副研究員張瑩指出,治霾的根本是要治理霧霾涉及的産業,這將有很長的路要走,需要更加強有力的政策支援,來建立一種長效機制。
落實河長製成各地共識
在今年地方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水環境治理被多次提及。值得注意的是,消滅城市黑臭水體、落實河長製成為不少地方政府工作報告的新名詞。
前不久出臺的《“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明確,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因此,各省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都針對消除城市黑臭水體提出了比較具體的治理措施。
廣東提出,加強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推進老城區、城中村、城鄉接合部等區域的截污納管建設,加強廠網配套,珠三角各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四川表示,要在2017年提升五大流域87個國控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率,成都主城區全部消除黑臭水體。
河南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在2017年實現省轄市建成區130個黑臭水體基本消除。
作為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國家水安全的制度創新,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解決我國複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舉措。
廣東提出,要全面推行河長制,加快廣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練江、小東江等流域污染綜合治理,鞏固石馬河、淡水河等整治成果。
湖南省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全面推行河長制,以湘江、洞庭湖為重點,實現全省河段、湖區生態保護與治理責任的全覆蓋,嚴格控制河道採砂,加強沿江兩岸生態建設。
雲南省則表示,狠抓環境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河長制,加強長江、珠江等六大水系和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
江蘇明確,要在2017年要全面推行河長制,加強長江、淮河流域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推進新時期太湖治理,抓緊實施重點斷面水質和水功能區達標整治。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馬勇指出,水環境治理是一個綜合的工程,除了協調整合水利、環保等多個政府職能部門以外,還要發揮聯動效應,尤其要加大法治保障,支援社會組織開展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徹底改變違法成本低的現狀,讓污染者、破壞者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從而促成環境司法和環境執法形成合力,這對水污染防治至關重要。
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計劃
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啟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深入實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示範工程……土壤治理在今年各地政府工作報告中,基本實現了全覆蓋。
土壤防治,調查與評估先行。
吉林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要深入開展土壤行動計劃,開展重點土壤污染區域、地塊詳查評估,有效防控土壤環境風險。廣西提出,開展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啟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福建表示,要實施“清潔土壤”工程,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啟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範工程。
在土壤治理的工作中,重金屬和農業面源污染的防治,可謂是重中之重。
江蘇提出,要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重金屬重點防控區專項整治。雲南表示,要深入實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示範工程,加大重金屬污染治理,防控和整治農業面源污染,確保永久基本農田土壤環境品質不下降。河南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積極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加強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推進重點地區重金屬污染物總量減排,嚴格危險廢物環境監管。
寧夏表示,要在今年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強化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進種養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置,保持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從源頭上保證農産品品質和人居環境安全。
湖北強調,要推進土壤污染監管、治理和修復,建立土壤環境監測網路和資訊平臺,全面開展土壤污染詳查工作。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開展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力爭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率達到80%。
河北提出,要有序推進“凈土行動”,開展土壤污染調查、風險評估、治理修復,抓好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危險廢物治理、涉重金屬企業清理整頓、關停搬遷企業污染場地治理修復等專項整治,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
此外,四川、遼寧等地都明確提出,要開展土壤污染防治“三大工程”,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土壤是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最後受納體,污染治理非常複雜,地方不能僅停留在制定各自的土十條,更重要的是在資金上保證投入,在管理機構的建設上要適應需求,以此來保證土壤污染治理的有效開展。”胡靜説。
推行垃圾分類收集處置
長期以來,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垃圾分類的推行速度與效果均未達到預期的目標。在2017年的地方兩會期間,加快推行垃圾分類,被列入到多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
河北表示,要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
貴州提出,要加強綠色城鎮、綠色村寨建設,深入開展城鄉人居環境綜合治理,推行垃圾分類收集處置,新建一批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縣級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90%以上。
廣東表示,要加快推行垃圾分類,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
四川在政府報告中明確,要啟動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和城鄉垃圾處理基礎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努力擴大垃圾分類制度覆蓋範圍,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山西強調要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類,開工建設一批垃圾處理項目。
天津則提出,要搞好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醫療垃圾無害化處理,推進環城四區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
上海表示,要加強垃圾綜合治理,新增200萬戶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綠色賬戶”,開工建設一批濕垃圾與建築垃圾的資源化利用設施。
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曹明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垃圾治理需要城鄉並重,在治理方式上,既要繼續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類,也要用好合理配置社會資源、鼓勵創新技術積極參與末端治理等手段,實現對垃圾治理的綜合整治。
實行環境損害責任追究
開展並加大環保督察執法力度,被各個省份視為實現環境保護目標的重要制度保障。
四川提出,加大環保督察執法力度,嚴懲環境違法行為。湖南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實施省以下環保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山西表示,要深入開展環保督察,引深“鐵腕治污”行動,依法嚴懲各類環境違法違規行為。
不僅如此,貴州、廣西、寧夏、浙江等地還提出,要繼續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貴州在完善綠色制度時表示,要建立重點生態功能區産業準入負面清單,完善森林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擴大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
廣西表示,要制定環境保護督察實施辦法,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推進自治區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環境監管執法機制,實施排污許可制,嚴格落實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責任,深化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落實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一票否決”,抓好環保督察問題整改落實,重拳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寧夏同樣加大了監管力度,要在今年建立各級領導牽頭包抓環境突出問題機制,推行政府、企業“雙督辦、雙問責”,嚴肅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
浙江省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致使生態環境和資源問題突出或者任期內生態環境狀況明顯惡化;環境品質考核目標連續兩年未完成;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作出的決策與生態環境和資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規相違背;地區和部門之間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協作方面推諉扯皮,主要領導成員不擔當、不作為,造成嚴重後果等行為追究黨政“一把手”責任,權責一致、終身追究。
馬勇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為,責任追究制度關鍵在於落實。
“這些任務的時間表、承擔單位、責任人等,都應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目標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應按環保法規定,由各級政府向同級人大報告工作,接受質詢。自上而下的考核結果,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完不成任務要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杜絕考核流於形式。”馬勇説。□本報記者 蒲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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