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財經:“奇葩證明”難禁絕,根子是惰政和諉責
無法證明的事項多,開證明淪為“走形式”
這兩天,一份基層派出所開出的“證明”在網上瘋傳,並贏得了大量網友點讚!事情的起因,是湖北省鶴峰縣一位儲戶去銀行兌換一張殘缺的人民幣,銀行工作人員則要求這位儲戶,去公安機關開具“非人為故意損壞”證明,才可辦理“換錢”。
大多數人在生活中都遇到過,一張紙幣撕了個口子或缺了角,花的時候就會很麻煩,商家都不願意收殘幣。這位儲戶肯定也是沒轍了,才來銀行兌換“整幣”的。但是,要讓公安機關證明,這張殘幣是“非人為故意損壞”,實在是勉為其難了。因為,即使公安機關有高超的破案手段,也不可能知道這張紙幣是從哪兒來的,是怎麼到儲戶手裏的?是原來就損壞的,還是後來損壞的?是不小心損壞的,還是故意損壞的?什麼都搞不清楚,這證明咋開?
難能可貴的是,鶴峰縣公安局容美派出所並沒有一拒了之,而是以開“證明”的形式,讓這位儲戶給銀行帶話,指出“上述事項不由公安機關證明,且公安機關也無法證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第三條之規定,凡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無償為公眾兌換殘缺、污損人民幣,不得拒絕兌換。”
一位派出所的公安人員,居然對相關金融規定了然于胸,連哪條哪款都説的清清楚楚!估計那家銀行的工作人員看了,也會佩服得無地自容吧?難怪很多網友都説,派出所的回復“亮了”!
很快,涉事的農業銀行鶴峰支行在網上公開道歉,並赴客戶家中致歉,表示要加強員工服務意識與服務精神教育。
事情至此,應該説有了一個“圓滿”結局。但是,在人們生活工作中,還有哪些“奇葩證明”依然存在?還有多少人受到“奇葩證明”的困擾?這個“結”到底應該怎麼解?您的關注,就是我們的動力!麻辣財經這就為您扒一扒,一些“奇葩證明”為何屢禁不絕。
最難開的證明:無工作證明,無私生子證明,祖父母死亡證明……
麻辣姐梳理了一下,“奇葩證明”裏最難開具的,是那些“無法證明”的證明。
比如,“無工作證明”。有的家庭孩子出生後,如果男方申請生育補貼,就要證明女方沒有工作;申請住房補貼也是這樣,夫妻只有一人有工作,為防止重復申領,無工作的一方就要開“無工作證明”。還有的單位招聘考試,也要求應聘者出具“無工作證明”,據説是怕跟原用人單位産生糾紛。
問題是,如果有工作單位的話,開一個“工作證明”不難;可是沒有工作的人,上哪兒去開“無工作證明”呢?很多基層的社區居委會都遇到這類事情,卻找不到解決的辦法。“人是住在我們社區,可是他有沒有工作我們怎麼知道?又怎麼能開證明?”
還有不少證明,與財産繼承有關。比如,我國《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過世如果沒有留下遺囑,那子女要繼承遺産可就太難了!首先,要排除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繼承權,證明他們已經死亡。宜昌市民徐義清年近七旬,父母過逝,祖父母離世已近百年。為了把父母生前的房産繼承過戶到自己名下,他四處奔走,卻無法開出祖父母的“死亡證明”。
實際上,子女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等,在公證繼承父母財産時,親生子女還需要出具父母“無私生子證明”。一個人有沒有私生子,別人怎麼能證明?又該由誰來開這樣的證明?
最可笑的是,個人的身份證、房産證丟了,需要補辦也要到社區居委會開證明,車輛環保標誌、電動車購車發票等票據丟失,也要開證明。你自己的東西丟沒丟,別人根本不了解情況,咋開證明?
基層近七成證明沒意義,個人“簽字劃押”可替代
對於這類“無法證明”的證明,到底應該怎麼辦?一些專家建議,這個問題看似“無解”,實際上解決起來很簡單,那就是:不開!那有些場合確實需要“證明”怎麼辦?也很好辦:簽字!因為,別人無法證明的事情,開了證明也無意義;自己“簽字劃押”以個人信譽擔保,一旦發現與事實有出入,簽字者自行擔責!
去年12月,鄭州市對村、社區等基層組織出具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取消了35項基層證明,其中就包括“無工作證明”。
北京市審改辦工作人員介紹,以前基層開具的各類證明共190余項,近七成由基層開具的證明沒意義,但又不得不開。去年北京市經過調研,首批取消調整了74項基層證明。凡是沒有法定依據的,一律取消;凡是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無權查證、無法開具的,一律取消。一些事項能夠通過申請人書面承諾、簽字聲明或提交相關協議辦理的,一律取消開具證明。
2015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通知,要求各地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堅決砍掉各類無謂的證明和繁瑣的手續。通知實施一年多來,各地對“奇葩證明”進行了全面清理,群眾辦事方便了很多。
然而,政府部門的證明清理了,一些金融、仲介服務機構的“奇葩證明”依然存在。比如上面提到的“殘幣證明”,就是銀行要求客戶開的。而且這樣的情況並非個例,麻辣姐網上搜了一下,在江蘇、廣東等一些地方,都有居民錢放在家中被老鼠咬碎,到銀行換錢被要求到居委會,開具被老鼠咬碎的“證明”。
一些證明毫無實際意義卻長期存在,給廣大群眾生活帶來困擾,還須下狠手根治。特別是一些處於市場強勢地位的服務機構,應該好好清理一下不合理規定,為客戶多服務、少添堵。如果一再違反、屢禁不止,政府部門的“鐵腕”監管絕不能含糊,該追責的一定要追責,從源頭上徹底剷除“奇葩證明”的生存土壤。(人民日報中央廚房 麻辣財經工作室出品)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