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通”2號嫌犯李華波被遣返回國
2015年5月9日下午4點20分,在新加坡服刑了10個月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所乘坐的航班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落地,兩名公安人員押解李華波走出機艙。隨後,在機場,來自江西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對李華波依法訊問後,宣佈了對其的逮捕程式。
李華波自述:父親過世都不知道後悔走上貪腐路
李華波,在百名嫌犯紅色通緝令名單上排在第二位。新加坡和我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李華波出逃前又做了週密的準備,他的成功遣返,在追逃方式、工作機制、國際合作等方面,都非常有典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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