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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紅通”二號人物李華波一審被判無期(圖)

2017年01月23日 11:36:38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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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的檢察官以證人身份到國外的刑事法庭作證,這是從未有過的事,許軼峰和辦案團隊擔心,不同的法庭制度以及庭審規則,是否會對出庭作證帶來不利;但另一方面,這也是爭取順利解決李華波案的一個絕好的機會。在此後三個月的時間裏,許軼峰開始了突擊訓練。

  2012年11月8日,新加坡法院對李華波案開庭,許軼峰作為證人出席,在法庭上他看到了逃亡兩年的李華波。

  李華波請來了新加坡最有名的大律師為其辯護,庭審中,律師提出的最主要辯護理由就是,李華波轉移到新加坡的資産都是在中國經商所得,對此,許軼峰提出了針鋒相對的反駁。

  鄱陽縣人民檢察院白沙洲檢察室主任許軼峰:我們從源頭上一份一份提供證據,證實他這個錢最終就是來自於鄱陽縣財政局,而不是他經商所得,事實上我們也向新加坡法庭上提供了他在國內經商的情況,經商確有此事,但是事實上是沒有賺錢的。

  紮實的證據鏈,使得法庭採信了許軼峰的證言,這一事實的認定對李華波的判決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法院最終以不誠實接受贓款罪判處李華波15個月監禁,在服刑滿10個月、減刑5個月後,被遣返回國。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