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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紅通”二號人物李華波一審被判無期(圖)

2017年01月23日 11:36:37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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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查,李華波幾年間共從財政局經建賬戶上轉移走9400萬元,相當於當年鄱陽縣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財政局長歐陽長青馬上向鄱陽縣公安局報了案,警方隨即控制了和李華波一起轉移贓款的兩個人——原財政局經建股副股長張慶華和原鄱陽縣農村信用聯社城區信用社主任徐德堂。隨後此案被移交給鄱陽縣人民檢察院辦理。李華波,作為鄱陽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雖然官不大,但卻掌管鄱陽縣農業,水利,土地等方面的資金。因為鄱陽縣是一個農業和水利大縣,所以李華波所在的經建股掌管的資金量很大。按照規定,經建資金的撥付有著嚴格的流程,要經多人審核蓋章,款項才能完成撥付。那麼這9400多萬是怎樣被李華波轉走的呢?經查,李華波採用的一種方法是拿著已經撥付過的款項的批文,重新開取支票。

  由於這樣套取出的資金數只能按照之前審批資料上的錢數來提取,金額比較小,後期為了方便大額套現,李華波又想到了一個方法,那就是私自刻鄱陽縣財政局經建賬戶的假公章,直接蓋章開轉賬支票,按説這樣轉出來的錢應該轉給用款單位,李華波為了將這些錢據為己有,他又勾結信用社一把手徐德堂,共同作假,將錢全部轉入了李華波和徐德堂為轉移贓款專門成立的空殼公司——鄱陽縣錦繡工程有限公司的賬戶上。對於經建賬戶上出現的虧空,他們也同樣有辦法來填平,那就是製作假的銀行對帳單。

  雖然撥付資金的環節很多,但長久以來,財政局負責簽字的局長、副書記、負責蓋章的辦公室主任、以及銀行負責鑒定章真偽的工作人員並沒有認真履行自己應該履行的職責,導致李華波長期套取資金卻沒有被發現。從2006至2011年間,李華波先後16次從財政局經建賬戶轉机移資金9400萬元,每次少則幾十萬元,多則上千萬。那麼李華波轉走的這些錢被拿去做了什麼呢?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