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國網寧波供電公司工作人員,來到余姚梁弄鎮讓賢村,對該村電網改造建設的最後一公里——5千伏高壓線開始移位作業。近年來,各地供電公司以多種方式推進農村電網建設精益化、智慧化水準,保障了基層安全、穩定用電。王幕賓攝
近日,由經濟日報社中國經濟趨勢研究院、國家統計局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聯合發佈的中經電力産業景氣指數報告(2016年三季度)顯示,我國電力行業發電量同比增長繼續加快。其中,非化石能源發電佔比較高,顯示我國電力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
非化石能源佔比提升
近年來,隨著經濟增長速度的放緩和經濟結構的大幅調整,我國整體用電需求下降,電力供需矛盾由短缺向相對過剩轉變,尤其是煤電生産面臨巨大壓力,電力新常態特徵明顯。不過用電結構向輕型化轉變,發電結構也向非化石能源增多的方向改變。
報告顯示,經初步季節調整,三季度發電量為1.6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6.0%,同比增速比上季度加快4.7個百分點。數據顯示,2016年1月至8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太陽能發電量同比增長28.9%;核電發電量同比增長23.7%;風電發電量同比增長16.3%;水電發電量同比增長12.0%;火電發電量同比下降0.5%。在此影響下,電力生産結構繼續優化,水電、風電等清潔能源發電量比重為25.5%,比上半年提高0.7個百分點。
當前,環保已成為電力發展的硬約束。我國政府提出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0%。在用電量增速大幅放緩的常態下,要順利達成這一目標,唯有大力保障清潔能源消納,加強火電控制。
並網風電、太陽能裝機大幅上升,則帶來了相關發電量快速增長。數據顯示,受2016年初風電上網電價調整預期影響,2015年基建新增並網風電裝機再創新高,年底全國並網風電裝機容量1.3億千瓦。近幾年國家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極大促進了太陽能發電規模化發展,東部地區分佈式光伏在加快增長,西北地區光伏大基地呈規模化增加。
在清潔能源裝機攀升的同時,隨著新電改的推進,清潔能源的消納問題也得到一定緩解。以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為例,“截至今年7月,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組織開展各類跨區跨省市場化交易25筆,成交電量358億千瓦時,其中清潔能源271億千瓦時,佔比超過75%,促進了清潔能源更大範圍消納。”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副主任胡衛東介紹説。
嚴控煤電開工規模
“未來2年至3年內,需求中低速增長,發電裝機容量受建設週期影響還將延續高中速增長,電力供需將延續相對過剩。”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專職副理事長王志軒表示,相關政府部門要密切關注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提示,科學確定和有效控制煤電新開工規模,逐步緩解煤電産能過剩現狀。
報告顯示,1月至8月份規模以上工業發電量同比增長3.0%,比上半年加快2.0個百分點,其中火電發電量同比下降0.5%,降幅比上半年收窄2.6個百分點,是拉動總體發電量增長加快的主要因素。但與此同時,全國火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2727小時,同比減少228小時,産能利用率不到一半。上述數據表明火電産能仍存在過剩現象,抑制不具備核建條件的新增産能、淘汰落後産能和關停“僵屍企業”等各項舉措刻不容緩。
事實上,相關部門已經在不斷加大煤電控制力度。為化解煤電潛在過剩風險,9月23日,國家能源局發佈了《關於取消一批不具備核準建設條件煤電項目的通知》,取消了15項、共計1240萬千瓦不具備核準建設條件的煤電項目。這是繼今年4月份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煤電行業淘汰落後産能的通知》《關於促進我國煤電有序發展的通知》和《關於建立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機制暨發佈2019年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的通知》等3份文件後,又一次針對煤電結構調整、淘汰落後産能發佈的重要文件。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透露,上述文件下發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十三五”期間煤電過剩風險日益顯現,各地違規建設煤電項目情況仍然存在。
在煤電受控的情況下保證電力行業健康發展,報告建議,加快煤電聯營和煤電一體化步伐,降低煤炭企業和火力發電企業二者受市場衝擊的風險,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三季度國內動力煤價格快速上漲,“市場煤”和“計劃電”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加劇,“一體化”改革迫在眉睫。
消納難題依然待解
雖然清潔能源發電佔比不斷提升,但是消納不足的問題依然嚴重,風機、光伏電站“曬太陽”的現象屢見不鮮。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主任王仲穎透露:“今年上半年全國棄風棄光共371億千瓦時,這半年的棄風棄光量已經相當於去年全年的棄風棄光量,超過了2015年全年全社會新增用電量。”
對此,王志軒認為,除了控制煤電,同樣要適當控制具有明顯隨機性、間歇性、波動性的風電和光伏發電的開發節奏,以避免過快發展造成發電能力過剩加劇、行業資産利用效率下降、國家財政補貼能力不足加劇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上調壓力加劇。
據中電聯從我國主要電力集團公司電源投資統計中分析,非化石能源發電投資在近幾年遠大於火電投資。2006年至2013年火電投資增速連續9年持續下降,火電投資佔電源投資比重從2005年的70.3%下降到2014年的26.1%,銳減了44.2個百分點。相應火電發電量的比重由81.5%下降到75.4%。
要從根本上解決消納問題,必須建立起不同能源品種的價值認同和能源企業間利益分配認同的尺規,回歸能源的商品屬性。王志軒表示,非化石能源在與化石能源競爭中最終取得優勢,必須是在能源生産及消費的生命週期內社會總成本上體現出優勢。在可再生能源發電發展初期,政府給予必要扶持是必須的,但扶持的目的是為了儘快使其有能力參與到與化石能源的競爭中,並能夠在競爭中取得最終勝利。(經濟日報記者 王軼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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