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作單位及職務: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 涉嫌罪名:貪污受賄 涉案金額:2.5億元 人物年齡:70歲 潛逃時間:13年(2003年-2016年) 楊秀珠
11月16日,在北京首都機場,楊秀珠走下飛機回國自首。 新華社發
資料圖
昨天下午3時許,北京首都機場,“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走下飛機舷梯。至此,潛逃海外13年、輾轉多國的嫌犯楊秀珠結束了逃亡生涯,回國投案自首。這是第37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
出逃路線
2003年
4月20日
從上海登機離開中國
第一站 新加坡
據報道,楊秀珠抵達數日後便逃離,據稱受到黑社會敲詐
第二站 美國
楊秀珠到美國後做起“包租婆”。2003年6月,中國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後,楊秀珠再度出逃
第三站 荷蘭
外逃期間,楊秀珠向荷蘭提出“避難”申請被駁回,于2014年5月持假護照逃往美國
第四站 美國
逃離荷蘭後,楊秀珠入境美國。美國于2015年6月將她拘押
歸案過程
2003年7月
中國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楊秀珠發出“紅色通緝令”。
2014年7月
楊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啟動。
2015年4月
國際刑警組織公佈“百名紅通人員”名單,楊秀珠列首位。
2016年1月
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表示,中國就楊秀珠案正與美積極溝通,美方對此態度積極。
2016年9月
據報道,楊秀珠自動放棄在美國的政治庇護,獲法官批准。
2016年11月
經中美兩國執法部門合作,潛逃13年之久的楊秀珠回國投案。
相關人物
胞弟楊進軍被遣返
其實,在楊秀珠之前,其胞弟楊進軍去年就已經被遣返回國。
楊進軍,曾為溫州市明和集團公司法人代表兼總經理,因涉嫌貪污犯罪,被浙江省檢察院立案,2001年12月逃亡美國,2005年5月23日由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2015年9月18日,潛逃美國14年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楊進軍強制遣返回中國。這是美國首次向中國遣返公開曝光的“百名紅通人員”。記者注意到,楊秀珠的弟弟楊進軍在去年被從美國強制遣返,回國時戴著刑具。而此次楊秀珠主動投案自首,走下飛機時可以看到身上並未戴任何刑具。
遣返現場
回國後神情很輕鬆
昨天下午3點多,記者通過現場視頻看到,飛機停穩後,在所有乘客都下飛機後,美方在艙門口將楊秀珠交給中國警方。七十歲的楊秀珠自己走出飛機艙門,站在登機口進行了簡單的交接後,在兩名女警的攙扶之下走下了飛機。記者看到,她穿著一件灰色羽絨服,戴著一副眼鏡,頭髮花白,沒有戴任何刑具。相比出逃前的照片,明顯蒼老很多。在出艙後,楊秀珠口中不斷喃喃自語,回國後神情自然。
隨後,她登上了一部機場方面提供的巡回巴士,駛向休息室進行下一步程式。在到達航廈後,由於沒有中國護照,楊秀珠此次只是攜帶著美方提供的單程證明入境。通關入境後,楊秀珠將經過體檢和心理疏導,之後再在休息區接受逮捕。此時楊秀珠的神情自然,也沒有説話,只是安靜坐在那裏等待處理。記者看到,相比此前外逃時發佈的照片,楊秀珠此次自首回國,神情反而輕鬆不少。隨後,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宣佈對其逮捕。
潛逃前夕
安排主要親屬移民
楊秀珠,女,1946年生,1995年1月任浙江省溫州市副市長,1998年任浙江省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楊在擔任溫州市副市長期間,涉嫌貪污、受賄犯罪。2003年2月,浙江省檢察院在調查溫州鐵路房地産開發公司副總經理楊某某涉嫌受賄犯罪案件時,發現楊秀珠涉嫌犯罪的線索。
楊秀珠出逃前精心策劃、蓄謀已久。外逃前就安排主要親屬移民海外,直接在境外收受賄賂,利用長期主管城市建設領域的職權將土地非法轉讓給他人。2003年4月20日,楊秀珠攜女兒女婿經由香港前往新加坡的航班。隨後,輾轉逃往義大利、法國、荷蘭、加拿大、美國等地。
2003年6月16日,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受賄罪立案偵查,批捕楊秀珠,並於7月22日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2005年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將楊秀珠列為境外緝捕的重點對象,直接督辦此案。
外逃多地
持假護照被美羈押
外逃期間,楊秀珠向法國、荷蘭先後提出“避難”申請。在申請被有關國家駁回後,楊秀珠于2014年5月持假護照逃往美國紐約。美方接到中方提出的司法協助請求後,遂將其逮捕並羈押。同年7月,羈押在獄的楊秀珠向美國政府提出避難申請,案件移送移民法庭審理。
“在美國,申請避難需要經過移民法院初審、司法部內設的移民上訴委員會行政復核和聯邦上訴法院司法復核三級審核,走完這三級審理程式,往往需要數年的時間。”外交部條法司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意味著楊可以借此拖延時間,進而實現長期滯留美國的目的,而中美兩國引渡條約的缺位也給追逃工作帶來困難和障礙。
追逃策略
勸返遣返追訴齊下
面對棘手、複雜的案情,中央及省級追逃辦的同志抽絲剝繭、分析案情、研討策略,最終確定“勸返、遣返、異地追訴”三管齊下、以勸返為主的追逃策略。在中央追逃辦的統籌協調下,最高檢、最高法、外交部、安全部、公安部、司法部和人民銀行等成員單位以及省級追逃辦密切協作。
2014年12月,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簡稱JLG)第12次全會上,中美雙方將楊秀珠案確定為頭號追逃案件,專人專辦,集中資源突破。美方對楊秀珠持假護照入境和涉嫌洗錢犯罪等開展刑事追訴的同時,還聘請律師應對其避難申請訴訟,而中方提供的楊在國內涉嫌貪污犯罪的證據和法國、荷蘭拒絕楊秀珠避難申請的材料成為重要依據。
2015年9月18日,楊秀珠的弟弟楊進軍被美國警方遣返,對楊秀珠形成強大的心理震懾。
國內“獵手”步步緊逼,中美兩國聯手合作,楊秀珠在美生存空間愈加狹窄。由於長期牢獄生活困苦不堪、避難請求絲毫無望、落葉歸根的念頭日漸濃厚,2016年7月11日,在強大法律震懾和政策感召下,楊秀珠請求美方撤銷避難申請,正式提出願意回國自首,“無條件回國接受法律懲處”。8月美國移民法庭裁決同意楊秀珠撤銷避難申請,並當庭判發遣返令。
9月,中美JLG反腐敗工作組第十一次會議在美舉行,中美雙方就楊秀珠歸案形成時間表和路線圖,並就楊回國投案自首相關安排達成初步共識。
11月16日,從美國達拉斯飛來的AA263次航班在北京首都機場降落。至此,楊秀珠歸案塵埃落定。
中方表態
外交部:對美方協助表示感謝
昨天下午,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楊秀珠歸案是中美反腐敗執法合作的重要成果,中方對美方及有關國家所給予的協助和配合表示讚賞和感謝。
耿爽説,楊秀珠2003年畏罪潛逃境外,先後竄逃多個國家,2014年5月逃往美國。中美雙方通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反腐敗工作組開展溝通合作,最終促成楊秀珠在外逃13年後主動回國投案自首。
耿爽指出,中美在楊秀珠案等一系列案件上的執法合作成功實踐表明,腐敗是國際社會的共同敵人,以“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原則開展反腐敗執法合作越來越成為國際共識,國際社會反腐敗執法合作越來越富有成果。
耿爽表示,中國政府將繼續同有關國家合作,為將外逃腐敗分子緝拿歸案作出不懈努力。
專家説法
早期追逃困難重重
北京師範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
黃風
中國的貪官外逃實際上是在上個世紀90年代末越來越明顯的一個現象,當時出現了一個熱詞,叫做攜款外逃。
賴昌星外逃發生在1999年,這是外逃標誌性的一個事件。隨後在2001年發生的就是中國銀行開平支行余振東、許超凡、許國俊特大貪污案的幾個主要犯罪嫌疑人外逃。隨著外逃現象的出現,中國的追逃工作也隨之展開,但早期的工作面臨著許多困難。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
高波
上個世紀末,改革開放才剛上路,剛剛打開國門,參與國際合作,各個方面的領域還不夠寬,經驗還不夠豐富,特別是在國際反腐敗合作方面,話語權還不夠大,再加上對國內追贓追逃各個部門各個力量統籌協調的機制還不夠順暢,因此追贓追逃總體上處於一個艱難探索的起步階段。
延伸閱讀
中國的海外追逃之路
雖然面臨許多困難,但中國追逃的努力從未停止。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追逃追贓列為反腐敗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遏制腐敗蔓延的重要一環,追逃追贓工作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2014年3月 建國際合作局
中央紀委整合內部機構建立國際合作局。同年5月,召開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座談會。同年6月,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建立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制,設立辦公室統籌追逃追贓工作。
2014年6月 中美互通賬戶
中美就《美國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實施達成初步協議,兩國互通公民海外個人賬戶資訊,提供海外追贓追逃的數據支援。
2014年7月 開展“獵狐”行動
公安部開展“獵狐”專項行動。9月,最高檢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
2015年10月 發佈聯合公告
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和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公告》。同年10月,中美雙方同意推動在調查、追蹤、凍結、追繳、返還腐敗資産方面開展交流與合作,重點追繳和返還腐敗犯罪資産。
2014年11月 國際反腐宣言
北京懷柔雁棲湖、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中國提出“大力推動亞太反腐敗合作,建立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執法合作網路,就追逃、追贓開展執法合作等達成重要共識”。這次會議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作為APEC成員國的美國也簽署了該宣言。這是第一個由我國主導起草的國際反腐敗宣言。
2015年1月 年度重點任務
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召開,首次將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列為年度重點任務,明確提出加強國際合作,狠抓追逃追贓,把腐敗分子追回來繩之以法。
2015年3月 開展“天網”行動
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部署開展了針對外逃腐敗分子的“天網”行動。天網行動由多個部門參與,目標是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敗分子,清理一批違規證照,打擊一批地下錢莊,追繳一批涉案資産,勸返一批外逃人員。
2015年4月22日 發紅色通緝令
中國集中公開了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的紅色通緝令,曝光100名涉嫌貪腐的外逃人員。國際刑警組織共有七種不同顏色的通緝令,紅色通緝令是其中級別最高的。這也是我國首次如此集中地公佈外逃貪官的資訊。
2016年1月 重大專項行動
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召開,繼續將國際追逃追贓作為重要任務進行部署,決定繼續開展天網行動,要求“實施重大專項行動,把懲治腐敗的天羅地網撒向全球,讓已經潛逃的無處藏身,讓企圖外逃的丟掉幻想”。
從2014年起,截至2016年9月,我國已從70余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2210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363人,追贓79.94億元。“百名紅通人員”已有37人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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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