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對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作出具體部署。
《實施細則》要求著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公文辦理程式和會議辦理程式,對公開內容進行動態擴展和定期審查。國務院各部門要就本部門本系統主動公開的內容、主體、時限、方式等編制目錄並動態更新。在全國選取100個縣(市、區),圍繞土地利用規劃、拆遷安置、環境治理、扶貧救災、就業社保等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
《實施細則》要求強化政策解讀。國務院發佈重大政策,國務院相關部門要進行權威解讀,部門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等重要政策,要善於運用媒體,實事求是、有的放矢開展政策解讀,做好政府與市場、與社會的溝通工作。
《實施細則》要求積極回應關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回應責任,突出輿情收集重點,及時研判處置,做好政務輿情的回應工作。對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和重大問題,研究解決或調查處置情況要及時公佈。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資訊,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持續發佈權威資訊,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
《實施細則》要求加強平臺建設。強化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明確各級政府辦公廳(室)是本級政府網站建設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打通各地區各部門政府網站,加強資源整合和開放共用,提升網站的集群效應,形成一體化的政務服務網路。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平臺做好政務公開,發揮好政府公報的標準文本作用。
《實施細則》要求擴大公眾參與。國務院部門和省級政府要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法規規章、重大建設項目等方面,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的重要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須通過徵求意見、聽證座談、諮詢協商、列席會議等方式擴大公眾參與。探索公眾參與新模式,不斷拓展政府網站的民意徵集、網民留言辦理等互動功能,積極利用新媒體搭建公眾參與新平臺。
《實施細則》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調整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協調處理政務公開頂層設計和重大問題。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與宣傳部門、網信部門緊密協作,指導協調主要媒體、重點新聞網站和主要商業網站,運用全媒體手段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建立效果評估機制,加強教育培訓和考核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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