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返後主動歸案佔67.1%
最高檢反貪污賄賂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從總體上看,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成果呈現六大特點:
歸案人數多。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共抓獲在逃境外職務犯罪嫌疑人150余名,是近10年來的總和。
最高檢掛牌督辦的重大案件取得了突破。如李華波案,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書記、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黃玉榮案等。
辦案檢察官回憶説,黃玉榮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于2002年8月逃往美國。在最高檢督辦下,河南省檢察機關制定了詳細的國際追逃勸返方案。檢方組織蒐集大量黃玉榮犯罪事實證據資料的同時,積極營造勸返條件和氛圍,發出《致逃犯黃玉榮及其親屬的一封信》,與黃玉榮親屬真誠對話,促使其親屬積極配合勸返黃玉榮。
經過多方面艱苦細緻的工作,黃玉榮終於放棄對抗,下決心回國投案自首。2015年12月,黃玉榮從美國乘飛機回國自首。
一批潛逃時間長的犯罪嫌疑人歸案。潛逃10年以上的30余人,20年以上的7人。潛逃時間達24年的哈爾濱工商支行一分理處原副主任鄭義,雖已經更名改姓,潛回國內,仍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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