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化的迅猛發展使得安全的問題日益受到重視。傳統的資訊安全主要包括通信安全、電腦安全與資訊系統安全和資訊保障等。人類進入網路時代後,資訊的傳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資訊安全的內涵不斷深化、外延也不斷擴展。目前,網路空間已經成為繼領土、領海、領空和太空之外的第五空間。網路空間的戰略性地位日益突出,促使各主要發達國家紛紛將網路空間安全列為國家安全的重要內容之一。美國、日本和歐盟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紛紛制定相關的國家網路安全戰略。在強化網路技術優勢的同時,積極應對網路空間的威脅和挑戰。同時,這些國家還紛紛出臺法律,保護網路基礎設施、維護網路數據安全、促進網路資訊傳播、打擊網路犯罪、強化網路治理,推動網路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我國高度重視網路安全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提出,要推進網路強國建設。雖然我國有著全球最多的網民數量,網際網路經濟在我國GDP中的佔比持續攀升,但是很多核心的網路産品、技術仍然長期受制於人。在計算、存儲、作業系統、數據庫等領域,高端設備主要還依靠進口,具有一定安全隱患。2015年7月施行的《國家安全法》將網路安全正式納入法律,從而加強網路管理,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網路攻擊、網路入侵、網路竊密、散佈違法有害資訊等網路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2016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工作座談會上進一步指出,面對複雜嚴峻的網路安全形勢,我們要保持清醒頭腦,各方面齊抓共管,切實維護網路安全。為此,我們要樹立正確的網路安全觀,加快構建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障體系,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網路安全態勢,增強網路安全防禦能力和威懾能力。2016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家資訊化發展戰略綱要》,明確要求樹立正確的網路安全觀,堅持積極防禦、有效應對,增強網路安全防禦能力和威懾能力,切實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可以看出,網路安全應與發展資訊化相結合,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具體來説,二者的關係體現為如下幾點:
首先,網路安全是資訊經濟發展的前提,沒有強大的網路安全,就無法保障我國資訊化的發展。從發達國家的網路安全解決路徑來看,各國在解決網路安全問題上均從國內和國際層面來尋求解決方法。在國內層面,各國加快頂層設計,加強立法,實施網路安全戰略,調動政府、軍方、企業和公民社會等積極性進行廣泛參與;在國際層面,努力尋求合作與協調機制,共同打擊網路攻擊等違法犯罪行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國在應對網路安全的威脅和挑戰時也可以對外國成功經驗進行借鑒。在國內層面,我國應以頂層設計方式,構建自己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戰略目標、基本原則、戰略任務、行動方案、各機構職責等,協調政府、企業、協會和公民共同參與網際網路治理。在此基礎上,應加快推動網路立法,儘快制定《電信法》,協調監管資源,將物理網路與網路內容的監管進行區分,從而提高監管品質。此外,還要制定相關條例,分別對關鍵基礎設施和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安全運作實施目錄管理,並確定相應的行業部門。並將網路內容的安全問題納入調整範圍。在國際層面,我國可以與他國在雙邊和多邊層面上進行對話,推動網路空間的治理,協同應對網路安全威脅。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