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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老假”要來了!常回家看看能成現實嗎?

2016年09月03日 08:17:01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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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勵用人單位給員工放假陪長輩過生日,每年給予獨生子女不超過20天的護理假照料生病的父母……今年以來,包括河南、安徽、北京在內的多地都在設置或擬設置專門假期,讓子女在父母身邊盡孝。

  對於正在迅速邁入老齡化社會的中國,這樣的休假制度來的正是時候,但是伴隨著相關政策的出臺,“孝老假”能否真正落到實處,而不是變成“紙上福利”也引發討論。

資料圖 孟德龍 攝

  多地提“孝老假”概念 北京鼓勵職工陪長輩慶生

  日前,北京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規劃中指出,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在其老年長輩生日、老年節以及需要康復服務、臨終關懷服務支援時探親休假。不過,“孝老假”怎麼休、假期薪水如何計算等尚沒有規定。

  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注意到,在此之前,全國不少地區都提出了類似的休假概念。例如,今年5月,河南省通過的本地新計生條例中就明確,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後,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而不久前公佈的《安徽省“十三五”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徵求意見稿)中也明確,安徽省將制定相關政策,鼓勵子女與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子女照顧失能父母將享受帶薪休假或政府補貼。

  另外,江蘇省也在探索制定家庭養老支援政策,通過家庭設施適老化改造補貼政策、子女護理技能免費培訓和補貼政策、子女照料失能老年父母的帶薪休假制度等,鼓勵家庭成員更好地贍養老人。

  職工憂“孝老假”成“紙上福利”難落實

  無論是“孝老假”還是“獨生子女護理假”的出臺,都獲得了民眾的讚許,但伴隨而來的也有人們的質疑——這些假期能落實嗎?

  眾所週知,早在1981年,國務院就對職工探親待遇做出了明確規定——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

  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2年探親1次的,可以2年給假1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另外,規定還明確可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但記者調查發現,這個出臺了30多年的探親假制度,除了在少數國家機關或大型國企還保留著,在很多企業已經名存實亡了。

  老家在山西的李強是北京某機關單位的公務員,他告訴記者,雖然單位裏一直有探親假制度,但是工作5年的他,至今只休過一次探親假,其他時間都是因為單位人手不夠,或有緊急任務不得不放棄休假。

  “我也是看新聞才知道有探親假這種制度的。”在北京某事業單位工作的東北女孩張萍接受記者採訪時説,自己有一次想休探親假,還專門把國務院的規定拿給了人力部門,最後單位也只是批准了一週的假,當月的獎金還被扣掉不少。

  不少網友也認為,“孝老假”、探親假的初衷是好,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企業很難真正執行,更有網友直言不諱問:“能先把週末還給我嗎?”

[責任編輯:黃露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