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蔡長春
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建設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經濟犯罪也隨之大量産生,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
“購物找零發現是假幣”“銀行卡被盜刷”“利用地下錢莊轉移贓款”等犯罪頻發多見,給國家經濟安全帶來風險。
重拳打擊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已成為各級黨委政府的廣泛共識,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各類經濟犯罪案件81.5萬起,為國家和受害群眾挽回經濟損失3000余億元,有效遏制了經濟犯罪高發勢頭。
犯罪形勢嚴峻複雜
2015年統計數據顯示,經濟犯罪涉案總價值已突破萬億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近1500億元。
從公安機關偵辦案件情況看,近年來,我國經濟犯罪案件呈現出新的特點。出現“泛亞”“e租寶”等一批涉及非法集資重特大案件,涉案金額高,造成損失大;假幣犯罪、信用卡詐騙、騙取貸款、金融詐騙犯罪大幅攀升;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和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等涉及證券期貨犯罪活躍,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犯罪多發,利用高科技手段操縱期貨市場犯罪初現;稅收犯罪突出,部分領域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高發,電子産品、服裝紡織、毛皮製品等行業騙取出口退稅犯罪多發,嚴重擾亂國家稅收秩序;投資理財、涉外勞務、房地産仲介等領域涉眾型犯罪欺詐手段升級,侵害對象多、挽損難度大;侵犯智慧財産權犯罪嫌疑人職業化特點明顯。
據介紹,經濟犯罪複合化、智慧化、專業化、國際化趨向日趨明顯,已侵入國民住房、就業、環保、教育、養老、醫療、食藥品安全等方方面面,不少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動輒涉及上萬人。
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全國各級公安機關緊緊圍繞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影響惡劣、黨委政府關注的經濟犯罪問題,忠誠履職,開拓進取,通過偵辦經濟犯罪案件,每年為國家和群眾挽回經濟損失上千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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