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數據顯示,截至6月底,全國共有6個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1.1%,這一幅度與五年前相比幾乎已“腰斬”。
專家認為,隨著我國經濟進入了增速下降、結構調整和動力轉換的新常態,我國的勞動工資也進入了“新常態”。最低工資增長必須建立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雖然增幅與前兩年相比稍微有所降低,也是合理的。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22日表示,截至6月底,全國共有6個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整時間間隔為18.7個月,平均調增幅度為11.1%。其中,月 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的19元。此外,9個地區發佈了工資指導線,基準線在8.5%左右。
從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趨勢來看,增幅收窄的趨勢十分明顯,與五年前相比,增幅近乎“腰斬”。2011年全國有24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達 22%;2012年有25個省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下滑至20.2%;2013年,全國有27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僅為 17%。2014年全年有19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降至14.1%。2015年共有27個省(區、市) 和深圳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約14%。
事實上,隨著我國經濟進入了增速下降、結構調整和動力轉換的新常態,與之相同步的,勞動工資也進入了新常態。2010年到2014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 員實際工資的增長率分別為8.5%、9.1%、7.3%、7.1%。2016年上半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16957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 5.8%;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6050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7%。
這一趨勢被多家機構的研究結果佐證。高盛最近發佈的分析報告顯示,中國今年一季度的工資增幅已從2013年的10%以上縮小到了7.3%,並且將在 2017年進一步放緩至6.7%的水準。韋萊韜悅發佈的《中國地區整體獎酬調研報告》稱,中國企業的實際薪酬平均增幅在2011年出現峰值11.6%之後 開始放緩,從2012年的9.6%下降至2015年的8.8%。預計2016年中國企業的預期薪酬增幅將進一步降至8.5%。
“中國經濟增速下降,企業經營壓力增大,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速度也會隨之下調,這是必然的情況。”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表示,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對於企業,尤其是一些中小型的民營企業而言,經營狀況並不樂觀,如果職工工資過高地增長,企業肯定難以承受。
中國勞動保障科學研究院助理研究員韓巍認為,經濟放緩不利於工資增長。經濟新常態下,經濟發展增速減緩,必然對工資增速産生影響。2011年到2015 年,我國國內生産總值增速與改革開放以來的其他年份相比已經明顯下降。與此同時,工資增長率明顯下滑,這一趨勢還將繼續。
在此背景下,若最低工資調整過快,可能帶來負面影響。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每年最低工資標準上漲對農民工等群體的工資有一種牽引上調的 作用,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會使低端勞動力成本上升,對於低端勞動力佔比高的中小企業,用工成本會上升很多,産生很大的衝擊力。不僅如此,按照《最低工資規 定》,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個人應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之後,社保、公積金等最低計算基數也要相應調整,企業的負擔會增加,利 潤空間也會被進一步壓縮。
韓巍認為,應發揮市場在職工工資決定和調整方面的決定性作用,要進一步合理劃分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充分發揮市場在工資決定中的作用。同時,要完善最低工資 標準調整的機制。“最低工資制度在保障勞動者權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經濟增速放緩的情況下,需要對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頻率和幅度進行更加審慎的判斷。”
韓巍建議,通過科學測算評估最低工資標準的實施情況,確定兼顧勞動者工資權益和企業人工成本壓力的標準。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體制機制,加強最低工資標準確定中的三方對話。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