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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西藏退休廳官被開除黨籍

2016年07月14日 09:15:40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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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拉薩7月13日電(記者 趙延)13日,記者從西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獲悉,退休幹部、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原副書記、副廳長劉玉超因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被開除黨籍。

  據了解,日前,經西藏自治區黨委批准,西藏自治區紀委對劉玉超進行了立案審查。公開資訊顯示,經查,劉玉超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越權處理幹部、無故變更組織決定,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填寫個人學歷;嚴重違反生活紀律,搞錢色交易;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等。

  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取消劉玉超退休待遇、並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劉玉超,男,漢族,1954年5月出生,河南南陽人。1972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産黨,大學本科學歷。曾任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黨組副書記、廳長,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等職務。

  另外,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饒瓊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等問題,經審查決定,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饒瓊開除黨籍處分等處理。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擁軍曾在區黨委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2016年第一次會議上強調,各級黨委要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整合辦案資源,統籌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職能機關要嚴格執行案件和案件線索的通報、移送機制,依紀依法履行職責,用法治的思維和法治的方式來反腐敗。要突出懲治重點,重點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問題。(完)

[責任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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