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昨天印發了江蘇省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其中對於政務公開的內容、時間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
要求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
對於政府的資訊發佈,江蘇要求,主動做好政策解讀。比如,出臺重要政策,牽頭起草部門應將文件和解讀方案一併報批,相關解讀材料應于文件公開後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和媒體發佈。各市人民政府、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係密切的省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每年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於3次。
對於社會關注的問題,要積極回應關切。其中,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負責處置的地方和部門是資訊發佈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快速反應、及時發聲。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虛假不實資訊,要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6小時內進行首次資訊發佈,並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
及時公開省屬國有企業
改革重組、企業負責人薪酬
國企改革備受關注。江蘇將推進國有企業運營監管資訊公開。包括推動全省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國有産權轉讓、增資擴股等方面的資訊公開和結果公示。及時公開省屬國有企業改革重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構、財務狀況、重要人事變動、企業負責人薪酬等資訊。研究起草省屬國有企業資訊公開有關制度,啟動公開試點工作。
每季度公開1次年度
重點工作和民生實事進展
此外,江蘇將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眾代表、專家學者、新聞媒體等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制度。原則上每季度公開1次年度重點工作和民生實事進展落實情況,明確改進舉措,確保執行到位。在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的同時,公開會議費、培訓費預決算。
記者黃歡(來源:新華報業網-南京晨報
2016-05-28)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