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需要走程式。”
去有關部門辦事,這樣的回答屢見不鮮。當然,必要的走程式,是為了規範辦事流程、明確權責關係。然而,不少情況下走程式卻成了藉口和託詞,或拖延推諉,或不了了之,讓群眾增添不少煩惱。
西北某省的薛先生經營一家礦業貿易公司。幾年前一種礦産品賣得正紅火時,他和幾個朋友合夥貸款,在西部某縣投資開礦。投産以前,要經過省環保、水利、林業等10多個部門的審批、備案。程式一家家走,材料一家家送,累得夠嗆。各部門分別有長短不一的辦結時限。即便材料齊全,一些部門也會在規定期限內“等等再看”,拖到最後幾天才通知辦完了。如果材料不齊或者不合要求,就直接“擱在那兒了”。
不僅如此,各部門的規定之間還有“打架”的時候。水利部門改革辦事流程,把審批改為備案。薛先生暗自高興,以為這樣可以簡化一道手續。結果環保部門不認備案,只認審批。薛先生只好返回水利部門,請人家“再審批”一下。水利部門答覆:已改為備案,程式上不能審批。這下又卡殼了。
“我們是在行情大好的時候準備大幹一場,可市場一天一個樣,眼看著價格開始走低,就盼著趕緊立項、早點開工。”薛先生説,不料程式還沒走完,手續還未落實,上頭開始整頓小礦山,這家尚未“出生”的小礦可能面臨流産。後來反覆説明情況,又考慮到西部實際,上頭同意按“老人老政策”來辦。前後折騰近兩年,終於拿到批文,可以開工了。這時,這種礦産品的價格已從“天花板”跌到了“地板”。“過去是卡車排隊等著裝貨,現在大堆的貨沒人要。公司勉強維持,有的股東已打算退股。”薛先生感嘆,“我們不怕市場競爭,就怕這些非市場的麻煩事。”
薛先生的經歷並非個案。在西南某省經商的齊先生提起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時,也是一通抱怨:“辦個工商營業執照,得先領號,説是為了節省不必要的等待時間。可領完號接到通知去現場,就只是拿回來一堆表。我就不明白,為啥不能直接發表?這領號到底是便利辦事還是人為設卡?這樣的程式純粹難為人。”
齊先生受“走程式”之累已不是第一次。之前他曾租用一塊土地準備建設大型車專用停車場,後來因為政府禁止大型車進入省城二環,停車場就不了了之,而要想用作其他用途,又少不了走程式。甲單位説:辦手續可以,你得證明有這塊地的處置權;齊先生跑去乙單位辦理處置權審批,而乙單位表示:審批沒問題,但你得證明用途合規——而這,又恰恰是甲單位才能出具的證明。齊先生將情況分別向雙方單位做了説明,等來一句“我們再研究研究。”從此這事便被擱置了下來。
“政府調整相關城市管理規定後,應該妥善處理遺留問題,可我們公司既沒有等來政府的主動服務,想按照新規調整經營範圍時又碰上要走程式,讓人無奈。”齊先生説。
一位曾參與審批的政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般向前來辦事的人員表示“得走程式”時,往往意味著較為漫長的等待。“有的確實是政策不夠清楚,但也不排除少數工作人員作風拖遝甚至想借此吃拿卡要的情況。”
在崗就須盡責。事情無論難易,只要是本部門該處理的事情,就應責無旁貸,積極解決。走程式本為規範,不應成為懶政怠政的“護身符”或者“擋箭牌”。一事當前,直面群眾、解決問題,才是正確的辦事態度,才是真正為民服務的體現。
——編 後
(張志鋒 楊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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