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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廣饒警方被控告:嫌犯屢縱火 報案未獲重視

2016年05月21日 06:35:37  來源:四川線上-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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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疑人被抓。

  被縱火的教室一片狼藉。

  錦湖小區居民的聯名信。

  山東廣饒系列殺人縱火疑犯被警方抓獲後,網上出現了一封控告信:控告的是當地警方。

  這封控告信稱:“隨著犯罪嫌疑人落網,網上都在為公安點讚,為公安叫好。但是,我現在要説的是這個案件的真相,就是:這個案件不是一個突發事件,危機其實已經醞釀了很久,至少兩個月了,只是因為公安部門不作為,才導致發生了一系列慘劇,兩人死亡,多人重傷……”

  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證實,寫信的,正是遇害者劉某敬的父親。

  這起發生於5月16日的系列案件,分別為入室殺人、學校縱火和捅傷學生,導致2死3傷。劉某敬的姐夫表示,家人正蒐集證據,將投訴廣饒縣公安不作為。

  系列兇案

  殺人縱火捅學生2死3傷

  5月16日,山東廣饒縣錦湖小區發生一起命案,一名年輕女性(劉某敬,女,18歲)在家中被人捅殺致死。當天晚8點左右,該縣第一中學又被人縱火,致一人死亡,隨後不久,隔壁英才學校2名學生又被捅傷。

  當晚11時56分,廣饒縣公安局官方微博“廣饒公安”通報:“ 廣饒一中二校區高一 15班突發火災,造成一名學生死亡、三名學生受傷。初步確定係人為縱火,並已初步確定犯罪嫌疑人。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全力偵破之中。”

  這份通報並未提及劉某敬和英才學校兩名學生被捅傷。

  次日11時,“廣饒公安”發出懸賞5萬元和20萬元的協查通報,明確“2016年5月16日,廣饒縣發生一起系列傷害、縱火案件,致2死3傷。經查,石俊峰(男,27歲,廣饒縣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現在逃”。

  下午4時35分,“廣饒公安”再次通報,嫌疑人石俊峰已于14時15分在東營市河口區孤島鎮被抓獲。家屬憤慨

  嫌犯多次縱火系列殺人案本可避免

  系列殺人縱火案發生後,警方將嫌疑人鎖定為本縣人石俊峰,劉某敬的家屬頓時癱在地上。

  劉某敬父親劉俊功上網發佈了關於石俊峰的資訊以及其騷擾、殺害女兒前的所作所為——“危機其實已經醞釀了很久,至少兩個月了,只是因為公安部門不作為,才導致發生了一系列慘劇,兩人死亡,多人重傷”。

  劉俊功通過電話告訴記者,他在網上發佈的資訊真實確鑿。這份資訊先闡述了女兒劉某敬與嫌疑人石俊峰相識的過程,並介紹劉某敬與石斷絕來往後,多次遭到石的威脅和騷擾,“我們曾經報警,因為事情太小,都不了了之。但是石俊峰的行為逐步升級,變本加厲”。

  “2016年3月5日,有人用煙花彈往(我們小區)樓上發射;3月8日,我們樓道內14-17層被人縱火,兩輛電動車被燒燬,報警後,杳無資訊;3月9日晚,有人再次往我們樓上發射煙花彈。3月10日淩晨1點左右,我女婿剛買4個月的轎車被燒燬。報警,在發生這種重大縱火案件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一直沒有説法。”

  隨後,該文一併介紹了其女兒劉某敬遇難的經過:

  “因為害怕他(石俊峰)做出傷害我女兒的事情,我過年後就不讓女兒上班,整天在家呆著。但是還是沒有阻止悲劇的發生。2016年5月16日下午2點,悲劇發生了,在我們離開女兒僅僅十幾分鐘後,女兒就被石俊峰殘忍殺害了,全身傷20余處,頭幾乎被割下來,手段極其殘忍,性質極其惡劣”。

  劉俊功説:“這不是一起簡單的殺人放火案,事情不是突發的,演化到這個結果前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我想問一下公安,為什麼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你們才重視啊……為什麼沒有在兇犯310縱火燒車後有所作為……”聯名舉報

  家屬要告公安小區居民簽字支援

  劉俊功的女婿告訴記者,3月5日至10日發生的這一系列危害居民安全的事件發生後(系列殺人縱火案尚未發生),劉家與其他受害的小區居民“把所見的可疑人石俊峰的線索提供給警方,而警方沒有對其進行有效控制,也沒有給社區居民一個答覆”。

  隨後,錦湖社區居民10余人代表于3月14日去廣饒縣政府和公安局陳情,但無果。

  他説,小姨子劉某敬遇害後,公安局來人勘察了現場,“但是,從接到入室殺人案後的七個小時內,公安在幹嘛?如果及時抓捕,最起碼廣饒一中縱火和英才學校持刀傷人的悲劇就不會發生”。在劉俊功提供的聯名信上,封面新聞記者看到,該小區居民希望上級主管部門對廣饒公安進行調查,“讓廣大老百姓信服,還無辜被害的孩子一個公道”。廣饒公安案件正在偵辦不便透露詳情

  5月20日,記者致電廣饒縣公安局,表明身份後,一位男性工作人員表示案情最新進展會在廣饒公安的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發佈。記者希望能聯繫公安對外負責宣傳的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此案正在偵辦中,具體詳情不便透露。記者希望聯繫該局負責對外宣傳的領導,進一步了解詳情,對方提供了一個宣傳部門的座機號碼。

  撥打過去後,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需要請示“主任”。10余秒後,“主任”過來接電話,表示:“無法核實你的記者身份,不方便接受採訪。”

  記者提出向對方發採訪公函並附上記者資訊和採訪提綱,但遭到拒絕。隨後,“主任”挂斷電話。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