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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紀幹部不能光有“霹靂手段”

2016年05月06日 08:10:56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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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有教育到位、復出透明、用之有道,讓人民群眾看到程式的透明公正,看到問題官員的悔過自新,才能讓“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真正發揮效用、落到實處。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強力正風肅紀,回應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期待。僅2015年,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的達20萬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達8.2萬人。那麼,對於這些受到處分的黨員幹部怎麼看、怎麼辦?

  堅決的懲處是為了毖後,嚴厲的治病是為了救人。《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強調,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公報指出,“監督執紀問責,必須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這個方針,是我們黨從豐富的歷史經驗和深刻的歷史教訓中總結出來的對待犯錯誤同志的一貫方針,也是經過實踐檢驗的正確方針,同樣也適用於當下違紀犯錯的黨員幹部。

  毛澤東同志説過,“對以前的錯誤一定要揭發,不講情面,要以科學的態度來分析批判過去的壞東西,以便使後來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首要的是堅持原則的堅定性,在堅守紀律規矩上不能有絲毫動搖,在是非曲直上不能有絲毫含糊。對於違反黨紀黨規的黨員幹部,不論在什麼位置、有多大權力、有什麼背景,都要鐵面無私,實行“霹靂手段”,堅決懲處,決不能姑息。堅決懲處違紀者,就是要警醒其他黨員幹部,增強紀律和規矩意識,防止重蹈“覆轍”、重犯“疾病”,從而保持黨的肌體的健康。而對於那些違紀者來説,就是在跌倒之後,要汲取違紀犯錯的教訓,痛徹告別過去的錯誤,走上自新之路。

  也要看到,“懲”和“治”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我們揭發錯誤、批判缺點的目的,好像醫生治病一樣,完全是為了救人,而不是為了把人整死。”去年下半年以來,湖北省大規模開展對違紀幹部的回訪教育,幫助一大批受過處分的幹部知錯改錯,跌倒後又重新站起來。湖北省紀委要求各級黨組織對於犯了錯誤的黨員幹部不能“一處了之”,還要擔負起教育挽救的政治責任,這是貫徹“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的具體體現,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抓好紀律處分的“後續工程”。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不光要有“霹靂手段”,強調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也要允許“改過自新”,提倡修枝剪杈、再作良材。應根據每個人錯誤的性質、情節的輕重,因人施策,讓他們在思想認識上知道錯在哪、過在何處,反思違紀犯錯的原因,徹底改錯糾錯,把他們從邪路拉到正路,重塑人生,重走正道。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對於一時“昏了頭”的違紀幹部,如何進行召回教育?對於“回爐淬火”的問題幹部,如何重新起用?唯有教育到位、復出透明、用之有道,讓人民群眾看到程式的透明公正,看到問題官員的悔過自新,才能讓“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真正發揮效用、落到實處。(楊 煌)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