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監總局要求強化安全生産“黑名單”制度
安監總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管理,切實發揮“黑名單”制度在強化社會監督和有效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的作用。
通知指出,“黑名單”制度目的在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督促生産經營單位誠信守法、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各地要提高對“黑名單”制度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運用“黑名單”制度的意識,切實抓好這項制度的貫徹執行,積極發揮這項制度的作用。
通知要求,要明確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黑名單”資訊報送的第一責任人,建立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失信行為資訊採集、報送、發佈和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機制,在日常工作中及時全面採集發現的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失信行為資訊,及時向“黑名單”發佈部門提供和更新資訊,確保“黑名單”資訊全面及時準確發佈;要注重結合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産舉報等制度,推動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隱患、懲治一批典型違法行為、通報一批“黑名單”企業、取締一批非法違法企業、關閉一批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企業。
通知強調,加大對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生産經營單位的監管力度,要將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生産經營單位作為重點監管監察對象,加大對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生産經營單位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檢查,每年至少約談1次其主要負責人;發現有新的安全生産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依規從重處罰。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