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億佳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賀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生産的川貝黃皮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檢出值為344.6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北京市石門莉莉食品批發店銷售的標稱河北馬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媽媽餅(紅豆味)酸價檢出值5.9 mg/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5mg/g)高出18%。
據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所在地河北、山西、浙江、廣西等省(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産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産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包括第三方平臺)所在地北京、江蘇、安徽、廣西等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查處情況於2016年6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佈。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