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産警匪片相信大家都看過,今天探員就帶大家來看一個堪比電影橋段的天價綁架案——
去年4月25日,香港“針織大王”羅定邦的孫女羅君兒遭綁架勒索2800萬元,一名嫌疑人一週後在羅湖口岸被抓。
今天,該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檢察官向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透露了案件細節:7名來自內地的嫌疑人參與綁架,4月25日當晚背著羅君兒藏進香港飛鵝山山洞。
綁匪如何盯上富豪女?警方又是怎樣在一週之內抓住綁匪,並找回分散藏匿于山林之中的贖金?讓探員為大家一一揭開真相。
4 25香港天價綁架案
去年發生在香港的一樁天價綁架案同時震驚了香港和內地。2015年4月25日,一幫劫匪在西貢清水灣豪宅入室打劫,在搶去屋中200多萬港幣的手錶首飾等財物後綁架屋內一名29歲女子,向其家人勒索逾4000萬鉅款。
戶主隨即報警,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報即展開部署,營救被綁女子,並指示戶主依警方指示,與綁匪週旋。與此同時,警方根據綁匪與事主聯絡手機訊號,追蹤他們下落與藏匿的地點。
據悉,受害戶主與匪徒交涉後,對方原索取4000萬至5000萬元贖金,討價還價後,戶主同意支付2800萬元,按照匪徒指示,把現金以28個袋、每袋盛有100萬元現鈔,放在兩個巨型旅行箱內。
綁匪最後與戶主約好,傍晚在飛鵝山交付贖金,警方在九龍東和新界區佈下大批力量,圍捕綁匪。4月28日晚8時,該幫綁匪乘坐一輛白色本田私家車到場,取走28袋贖金後乘坐挂假車牌白色本田七人車逃逸,警方其後在飛鵝山道與白花林路交界處,救回被綁女子,同時警方展開“捷進行動”,在全港主要公路及幹道設置路障,並出動直升機在西貢一帶以探照燈搜捕。
案發後據警方公佈,去年4月初,猶某魁、王某錕、熊某輝、張某江、王某波、毛某兵、鄭某旺7人在深圳市密謀到香港進行犯罪活動。半個多月內,猶某魁等人多次對飛鵝山附近的豪宅進行踩點,並最終選定受害人羅君兒所居住的別墅作為目標。
5月3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鄭某旺企圖潛回內地時在香港口岸被香港警方截獲。隨後專案組分別在深圳市、東莞市、惠州市惠東縣和貴州省甕安縣等地,將其他犯罪嫌疑人陸續抓獲,並繳獲涉案贖金280多萬港元及一些首飾。隨後,警方根據指認在深圳梧桐山和香港飛鵝山中搜山,最終找回了大部分贓款以及被搶的首飾。
被綁的羅君兒是誰?
遭綁架的女子年約29歲,居住在清水灣道豪宅,是香港連鎖服裝店bossini創辦人、“針織大王”羅定邦的孫女羅君兒,在綁架案中並未受傷。
案後不久羅君兒在香港召開了記者會,向親朋和好友保平安。稱“雖然身體和精神沒有受到傷害,但確實因此受到很大驚嚇”。
羅君兒在香港出席記者會。
被譽為“針織大王”的羅定邦1996年8月去世,其羅氏家族資産數以十億元計。羅定邦上世紀50年代由內地來港白手興家,初期與友人合辦紡織廠,1975年成立羅氏針織,因炒賣成衣配額發家,與麗新集團的林百欣、萬泰製衣的田元灝及肇豐針織的方肇周,當年被稱為香港製衣業的“四大家族”。
七人參與綁架 背著肉票進山洞
檢方在2015年6月對涉案劫匪批准逮捕,並披露了一些案件細節:猶某魁、王某錕、王某波、熊某輝、張某江、毛某兵、鄭某旺七每人平均為貴州省甕安縣人,文化程度均在初中以下,七人中除猶某魁1976年出生外,其餘六每人平均為八零後甚至九零後,多人還有犯罪前科。
其中猶某魁之前還曾多次偷渡到香港進行“爬房”(入室盜竊),因而熟悉香港飛鵝山的一些“據點”等,甚至還在香港獲過刑。因賭博欠有巨債,猶某魁於是此次召集了這幾個無業的老鄉,約好一起到香港去“撈一筆大的”。
七人中只有鄭某旺持有簽證,於是鄭某旺拿簽證3月30日先至香港,猶某魁等人則分批從深圳沙頭角偷渡到香港,再到飛鵝山上“據點”與鄭某旺會合。犯罪嫌疑人在飛鵝山上居住了多日,還多次對飛鵝山附近豪宅進行了踩點,並根據豪車、監控、保安等情況,最終選定了受害人羅女士所居住的別墅進行下手。
4月25日淩晨,猶某魁等七人分工配合,攀爬進該棟別墅搜尋貴重物品。到三樓搜查時發現了受害人羅君兒,於是威脅其將保險櫃打開,洗劫了櫃內價值數百萬元的珠寶首飾等。
之後,又逼問受害人羅君兒基本情況後決定將其綁走並索要贖金。然後七名犯罪嫌疑人,走山路輪流背著受害人羅君兒來到飛鵝山的據點,並置於據點旁一山洞內。
在受害人家屬籌錢期間,犯罪嫌疑人猶某魁即聯繫梁某順銷贓事宜。4月28日下午,猶某魁、王某錕二人在飛鵝山一亭子旁的廁所後面,取到了2800萬港幣的贖金,並通知熊某輝等人將受害人羅女士釋放。
因分贓不均差點內訌
據披露,當天,猶某魁、王某錕二人拿到2800萬港幣贖金後,先將1800萬港幣藏匿起來,將餘下的1000萬港幣帶回據點分贓並謊稱共拿到1000萬贖金,於是大家先按各自的地位與作用對贓款進行了分配,還保留了一點“公共經費”。
隨後,猶某魁再悄悄地從藏匿的1800萬港幣中拿出一部分先供自己使用。數天后,另幾名犯罪嫌疑人從新聞中獲知共收到的贖金有2800萬港幣,對此也甚是憤怒。
4月30日,香港警方向廣東警方通報了該起特大綁架案的情況,廣東警方也隨即指定深圳警方成立了專案組。七名嫌犯中除毛某兵、張某江于4月28日提前偷渡回深圳,另五每人平均在香港又呆了幾日,之後,鄭某旺持簽證過關時被香港警方抓獲,猶某魁等人偷渡回深圳後,先後被深圳警方在深圳、惠州等地抓獲。而梁某順、蔣某華等人也先後被抓獲。
2015年5月5日,香港警方帶著一名綁架案的嫌疑人指認現場。
跨境遠端視頻搜尋贓款
據案件承辦人、深圳市檢察院高翔檢察官介紹説,案件在審查起訴環節經過兩次退查,其中有一項補充偵查要求就是繼續追查贓款的下落。
根據掌握的情況,犯罪嫌疑人將絕大部分贓款分批藏匿于飛鵝山,但是飛鵝山山勢陡峭,地形複雜,沒有犯罪嫌疑人的指認,在茫茫的飛鵝山上搜尋贓款藏匿點,無異於大海撈針。但是,將犯罪嫌疑人從深圳帶出境到香港,再到飛鵝山上去指認,是很不現實的。
怎麼辦?在檢方的補充偵查要求下,最後警方想出了一個高招,讓在深圳的犯罪嫌疑人,與在飛鵝山上搜尋贓款的香港警方進行跨境的遠端視頻,尋找並指認贓款的相關藏匿點。
現藏匿于飛鵝山的贓款已基本都找到。這種通過跨境遠端視頻的方式,來讓犯罪嫌疑人指認並搜尋贓款,在全國可能也是首例。
跨境犯罪為啥在深圳過堂?
猶某魁等人在香港針對香港居民實施了違法犯罪行為,且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鄭某旺被香港警方抓獲後正在香港接受法律制裁,為什麼其他人會在深圳進入司法程式?
辦案檢察官表示,猶某魁等犯罪嫌疑人,作為內地居民,其涉嫌搶劫、綁架的實行行為雖然在香港,但密謀、策劃以及作案工具的準備工作等,均發生在深圳,且多名犯罪嫌疑人是在深圳被抓獲的,部分贓款、贓物亦在深圳被查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條也規定,凡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在中國領域內發生,均作為在中國領域內犯罪論。而犯罪的密謀地,即是犯罪的行為地之一。同時,《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也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司法機關管轄,因此,毫無疑問的是,內地的司法機關對該案依法享有司法管轄權。
換句話説,本案中深圳的司法機關與香港的司法機關均有管轄權,但內地與香港又屬於不同的司法體系,各自擁有獨立的司法管轄權,因此,鄭某旺在香港被抓獲進入了香港的司法程式,猶某魁等人在深圳等地被抓獲進入了內地的司法程式,這並不衝突,且是符合“一國兩制”的基本體制的。
針對猶某魁開始實施搶劫,後來又綁架的行為,高翔檢察官表示,猶某魁等人的行為,確實已觸犯了兩個罪名:搶劫罪、綁架罪,檢方的起訴書也指控了這兩單犯罪事實,但是,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行為人在綁架過程中,又以暴力、脅迫等手段當場劫取被害人財物,構成犯罪的,擇一重罪處罰。”因此,檢方是以一重罪“綁架罪”對其提起公訴。
新京報記者 王巍、綜合正義網報道編輯劉澤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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