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習近平在看望出席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民建、工商聯界委員並參加聯組討論時指出,對領導幹部而言,“親”就是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清”就是清白純潔,不搞權錢交易。對民營企業家來説,就是講真話説實情建諍言,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3月4日 新華網)
“十三五”開局之年,在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舉行期間,習近平看望與會的民建、工商聯界委員並參加聯組討論,其背後自有深意: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必須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三個沒有變”,且要讓民營企業真正從政策中不斷增強獲得感等。這當中,習近平用“親”“清”兩字闡明新型政商關係,則可謂言簡意賅地傳達出,這既是一條堅守紀律的規則,更是一把勤政而為的尺規。
經濟新常態下,政商關係同樣亟待構建“新生態”。習近平在講話中曾經提到,“這些年,一些幹部包括一些相當高層次的領導幹部因違犯黨紀國法落馬,我們很痛心。”官員的腐化與墮落,其大背景往往是受到了不良“官商生態”的浸淫。所以,保持健康務實的政商關係,事關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敗,值得全國全黨上下求索。
加強政府部門的服務與管理,促進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政商關係是一種必然存在,並非什麼“洪水猛獸”。然而,良好的政商關係是黨和人民之福,可那些摻雜了私心雜念的政商關係,則無疑會成為黨和人民之禍。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不同場合,已多次諄諄善誘:現在的社會,誘惑太多,圍繞權力的陷阱太多。面對紛繁的物質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公務人員和領導幹部,要守住底線,切莫濫用權力。
“親”“清”政商關係是規則更是尺規。通過習近平總書記這次對政商關係的清楚闡述,人們自然可以聯想到,時下在局部地區和一定範圍,有些層面的政商關係,恐怕只能稱之為“親而不清”或“清而不親”。這樣的“關係”,説得通俗一點,就是“油水”沒了,真正去熱心服務、為民辦事的“動力”也少了。而其實,處好“新生態”下的政商關係,則絕對不允如此勢利和無為;既“親”且“清”的政商關係,才是職責所在,更是人民所盼。
十八大以來,我國已有上百隻“老虎”落馬、成千上萬隻“蒼蠅”折翅,這些官員的折戟沉沙,大多與不良的“政商關係”有關。而這也絕非“中國特色”,如歐盟委員會2013年發佈28個成員國狀況報告時,就提到政商勾結是導致腐敗的重要原因,造成經濟損失達1200億歐元,相當於歐盟一年的財政預算。此外,西方政客“棄政從商、由商入政”的“旋轉門”現象,也向來為媒體所詬病。故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親”“清”政商關係,顯然亦是一項“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正確倡導。
構建“親”“清”政商關係,著實令人耳目一新,且也明白易懂。而這裡也揭示了,唯有高標準、嚴要求地做到為政的“親”與“清”,習近平所期望的民營企業家要“講真話、説實情、建諍言”,以及“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等,才更會底氣十足和信心百倍!(司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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