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2月19日上午,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紀委組織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開發辦)、商務局、工信局等相關單位人員,在區委黨校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會上通報了該區開發辦原黨組書記、主任楊河海嚴重違紀案件,宣讀了對楊河海的處分決定書和對發案單位的監察建議書,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王金霞對案件進行了剖析。
據了解,楊河海在任區開發辦主任期間,貪污、受賄40余萬元;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財産損失40余萬元;涉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設立小金庫、拒不執行組織決定等諸多問題;在接受組織審查期間,還搞攻守同盟、銷毀證據、威脅證人及紀律審查人員,對抗組織審查。目前,楊河海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靠山吃山”,轄區企業成“提款機”
2006年底,楊河海調任新華區開發辦主任。區開發辦管理著轄區幾十家民營企業,但每年可支配的經費並不多。從哪找錢花?楊河海把目光對準了轄區企業。
2007年,楊河海以開發區內企業多、不便收取電費為由,與供電公司商量由區開發辦代收電費。代收時,楊河海打著“損耗費”的幌子每度電加價0.2元。幾年來,開發辦小金庫陸續進賬企業所交電費“差價”15萬餘元。
開發區內企業每年都向區財政上交場地租賃費用,看著鈔票“嘩嘩”從自己手裏流過,楊河海又動起了心思。企業來交場地租賃費,他指示財務人員不給開正規發票,而是打“白條”。幾年來,用這招先後截留25.6萬元。其中有一家企業入駐園區8年,每年2.2萬元的場地租賃費全進了小金庫,一分錢都沒有上交區財政。
有了小金庫,楊河海花起錢來“方便”多了。2008年至2015年間,他以虛開發票、直接佔有、私自截留等方式,“報銷”了自家購房裝修、私人旅遊甚至其出入洗浴場所的費用,累計18.7萬餘元。
2010年4月,楊河海説“出入沒車,不方便”,要求一公司為開發辦買一輛汽車供他使用,購車款用兩年場地租賃費12.6萬元衝抵。擔心企業不答應,楊河海還撕掉了尚差5年到期的場地租賃合同,重新簽訂了一份長達20年的合同,承諾租賃價格參照2005年的價格,永不上漲。
楊河海還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取私企老闆現金、購物券等累計金額達24.2萬元。有一次,楊河海找到一家企業,説家裏裝修房子,買門差2萬元錢。當他用企業主給他的錢購買門窗後,又把發票拿到另一家企業報銷,令人不得不感慨其“精明”。
隨著腰包一天天鼓了起來,楊河海也慢慢“大方”起來:2013年至2015年,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福利1.8萬餘元;同時佔有兩處高標準裝修的辦公室,一個茶盤價格就高達700多元;多次出入高級洗浴場所,違規接受異性服務,費用均通過小金庫報銷。
銷毀賬簿,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
2015年7月底,新華區紀委在專項治理髮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活動中,發現區開發辦諸多蹊蹺:雖然招待費用不多,卻存在大量煙酒購置費用;沒有公車,卻存在大量車輛維修和燃油費用等問題。經過初核,8月7日,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楊河海及開發辦會計孫華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前期調查工作從開發辦司機柴佳吉和會計孫華入手。
當時,意識到事情不妙的楊河海不斷給柴佳吉和孫華“打預防針”:“我省裏、市裏都有人罩著,想查我,沒那麼容易。你們把嘴封死了,紀委不管問啥都不要説,有事就往我身上推,我自有辦法。”他還承諾,等事情過後,三個人就把單位小金庫剩餘的錢分了。
楊河海所用車輛保險費用是從小金庫裏支出的。當得知區紀委詢問柴佳吉車輛保險入賬一事時,楊河海擔心小金庫暴露,讓孫華立即整理車輛保險入賬發票並送到車輛入戶的公司,並叮囑公司負責人和孫華,如果紀委詢問,就回答車輛保險費用是該公司出的。
擔心部分企業的場地租賃費未上交區財政一事敗露,他找到這些企業的負責人,讓他們上交了2015年的場地租賃費,並親手撕毀了2011年至2014年的場地租賃合同,以2015年之前免交場地租賃費的名義偽造了合同。
至此,他還是不放心。2015年8月6日早上,楊河海給孫華打電話,讓她把小金庫的賬簿拿回家。當晚,楊河海派人取走賬簿後燒掉。賬簿太多,楊河海燒了1個多小時,滾滾濃煙使得附近居民以為失火了。
讓楊河海不放心的,還有收取企業電費“差價”一事。2015年8月9日晚上,楊河海來到開發區電工孫某家,翻箱倒櫃,找出8年來所有的收據和憑證,並全部燒燬。楊河海還警告孫某,不準對紀委的人提及此事,否則他們一家都沒好日子過。
楊河海當過兵,還曾在紀檢系統工作過,反調查意識很強。為對抗組織審查,他一方面把家裏所有資金都轉到了親戚那裏,另一方面把自己常用的銀行賬號全部進行了銷戶處理。
氣焰囂張,威脅紀律審查人員
在接受組織審查期間,楊河海氣焰極為囂張。他“以退為進”,給區委主要領導發短信稱要“辭職”,並自詡為“焦裕祿式的好幹部”。他還威脅紀律審查人員,“現在你們查我,將來我出去一定要告你們,連你們紀委書記也一塊告,我要讓你們過不安生!”
不管楊河海如何費盡心思試圖掩蓋自己的違紀事實,還是“紙包不住火”。得知幾個關鍵證人都背棄了“同盟”,楊河海深知“大勢已去”,只好一一交代了違紀問題。
針對他銷毀證據、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公然對抗組織調查的嚴重違紀事實,平頂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陳敬如指示,對其依紀從嚴從快處理!
最終,楊河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線索被移交司法機關。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責任編輯:李學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