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精準度
1.利用大數據,提高政策供需匹配度
政策供需匹配度是指一項社會政策是否符合貧困群體的需要。當貧困群體存在生活貧困時,應供給現金或實物的扶助;當貧困群體缺乏服務時,應給予服務性救助。對具有心理困惑和受到社會排斥的貧困群體,需要提供制度性的心理疏導和融入社會服務。
2.建立供需雙方匹配機制,提高政策主體與客體匹配度
政策主體與客體匹配是指,政策在精確瞄準需要扶助的貧困群體的基礎上,發揮政策部門的主導作用,吸收和指引社會組織、慈善基金會、工會、志願者甚至市場部門針對貧困群體的需要提供量身定制的救助。
政策主體與客體匹配度取決於是否建立卓有成效的供需匹配機制,包括:(1)貧困群體資訊統籌機制,建立以身份證號碼為依據的貧困群體需求資訊庫;(2)供給主體資訊統籌機制,定期發佈供給主體和扶貧資源;(3)供需匹配機制,定期對貧困群體需求和供給主體的資源進行匹配,促進多維度扶貧;(4)管理職能統籌機制,建立以民政部門負責或牽頭,社會力量根據自身能力提供補充性的符合貧困群體需要的幫扶服務,對政府未覆蓋但亟需救助的人群提供幫助。
3.建立分層次篩選逐級流動機制
當貧困群體勞動能力和技能改善後,建立從輸血式扶貧向造血式扶貧流動機制。當得到一定的幫助,貧困程度減輕;或因為不可抗力貧困程度加重,應相應改變貧困扶助力度。
三、效果精準度
1.建立科學的貧困標準增長機制
要提高扶貧的效果精準度,一是要建立科學的貧困標準增長機制;二是以貧困標準增長為基礎,加大對低收入群體的投入,縮小低收入群體與高收入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
2.建立和完善組織管理和工作機制
首先,確定地方黨委和政府首長作為各地精準扶貧的第一責任人,改變以往以“經濟增長水準”為主要考核指標的制度,形成以“扶貧效果”為主要考核指標的制度。其次,建立“扶貧資源和服務”一門式管理模式,增強管理統籌。
3.引入第三方力量進行扶貧績效評估機制
要對扶貧效果進行定期考核和鞏固,有必要引入獨立的第三方績效評估機制,對精準識別、精準施策、精準脫貧的效果進行定量考核,打破地方政府和農戶的資訊壟斷權,避免資訊失真。
四、外力精準度
外力精準度是指構建優良的外部環境,包括經濟環境、法律環境、資訊環境和社會保障環境等。(1)加強經濟建設力度,大力促進經濟發展,確保宏觀經濟增長維持一定的速度,避免經濟危機的發生。(2)建設良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消除隱含不平等的社會階層制度,確保社會各階層起點公平;完善各項法律法規,確保弱勢群體能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3)建立社會救助與社會保險政策統籌機制,利用救助制度為不具備勞動能力的貧困群體繳納各項醫療保險費和養老保險費,以社會保險制度來為他們提供長期性的保障。(4)完善資訊制度,搭建扶貧資訊平臺,完善扶貧供需資訊發佈機制。社會力量在得到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允許共用資訊,避免重復幫扶和幫扶空白。(5)建設虛擬和實體的扶貧服務和資源派送機制。資訊中心建立專業網站收集和公佈各方需求和供給資訊,運用服務熱線或智慧通訊終端,為貧困個體及其家庭提供食品、醫療保健、生活照料和精神扶貧等服務項目。在貧困地區的每個鄉鎮建立配套實體門店,配合“扶貧服務資源”網店,實現扶貧服務資源近程和遠端派送,滿足貧困個體及其家庭個性化和時效性扶貧需求。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