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官員跳樓自殺身亡,留下500元黨費。1月3日,河南信陽市鹽業管理局財務科副科長黃鴻雁從辦公樓6樓跳下,當場身亡。事發後,當地公安機關介入調查,警方在黃鴻雁家中發現遺書。遺書大意為其多年來對單位盡職盡責,未給單位帶來麻煩。因為常年多病,消極棄世。此外,在自殺前,黃鴻雁留下了500元的黨費。(1月5日《大河報》)
這是河南信陽在三日內發生的第二起官員墜樓事件。元旦當天,河南信陽市平橋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劉安軍從區政府辦公樓四樓墜樓摔傷。兩起事件的原因均被指向抑鬱症,跟此前各地頻繁發生的類似事件大同小異。稍顯不同的是,黃鴻雁自殺前還留下500元黨費,令人印象深刻,也成為不少媒體報道此事的大標題。
嚴重的抑鬱確實容易催生悲觀厭世的念頭,如不及時治療疏導,很可能引發自殺行為。但毋庸諱言的是,官方“抑鬱”的解釋常引來一些議論甚至是質疑。這也不難理解,畢竟官員身份特殊,再加上近年來非正常死亡的官員較多,那麼多官員都不約而同“抑鬱”了,難免讓人感到吃驚。
以往,某些官員非正常死亡發生得比較突然,説走就走了,未曾留下什麼説法。如果相關部門再守口如瓶、不公開更多情況,或許就會給各種傳言製造滋生和傳播的空間。經濟問題、權力爭鬥、作風問題等説法最常見,坊間甚至有一種説法:某些官員非正常死亡,乃是“死了他一個,幸福一家人”,甚至是“死了他一個,保住一群人”。傳言只是傳言、猜測只是猜測,在真相未明之前只能存疑。不過想必很多人都心知肚明,某些傳言或許並非完全沒有來由,有的還“有鼻子有眼”,説得活靈活現,連細節都很豐滿,不能完全等同於“謠言”。
近來,情況有了微妙的變化,越來越多尋短見的官員不再“默默離去”,而是臨行前做了更為充分的準備。此次信陽三天內墜樓的兩名官員,據説都留下了遺書。這樣做的重要原因之一,或許就是為了走得安然,避免身後出現某些猜測和議論。至於還要留下數百元黨費,則可能是為了表明自己只是“個人選擇”,與組織無關。不過,從媒體披露的遺書的一些只言片語中,卻還是可以看到某些耐人尋味的表述。比如財務科副科長稱自己“未給單位帶來麻煩”,不知是否另有深意?
從社會的公序良俗來説,人死為大,斯人已逝,本不該再對死者進行一些追問和猜測。從法律上而言,公民都有隱私權,官員當然也不例外。但官員畢竟是公職人員,與普通公民不同,對官員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深入調查、公佈更多資訊實有必要。如果社會上出現某些傳言,更要及時澄清。這不僅是滿足公眾知情權的需要,也是保護死者及其家屬合法權益的需要,更是維護涉事單位公信力和公務員隊伍穩定的需要。官員自殺前還留下黨費並非唯一值得關注的焦點,按程式依法查清情況才是最重要的。
文/喬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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