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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案李某某案等透露的司法審判3大走向

2013年11月13日 08:11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從熱點案件審判 看中國司法走向

  李某某案、冀中星案、龔愛愛案、楊達才案……一個多月來,備受社會關注的熱點案件在社會上掀起了一股司法熱,也給人們提供了一個個觀察中國司法審判的窗口。

  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近日出臺的《關於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實現公正司法規劃“路線圖”。

  通過分析熱點案件的審判和《意見》,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司法審判的未來走向逐漸清晰——

  司法公開

  微博庭審直播漸成常態

  8月22日至26日,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博對庭審情況進行了實時播報,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衛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雖然此前有過類似直播,但對薄熙來案進行微博直播,具有標誌性意義。這種資訊公開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彰顯了社會公平正義,也起到了一定的法制宣傳教育作用。

  9月16日,在北京大興摔嬰案庭審現場,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對該案進行微博直播,先後發佈微博11條,對“法庭調查”、“播放視聽資料”、“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關鍵環節進行了實時播報。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吳在存表示,對於社會關注度高、依法公開審判的案件進行審判資訊公開,有助於第一時間傳達權威聲音,打消公眾對司法審判公平正義的質疑。

  《意見》提出,要重視運用網路、微博、微信等現代資訊技術和方式,擴大司法公開的影響力,豐富司法民主的形式和內容。對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和普遍關心的糾紛,要主動、及時、全面、客觀地公開相關情況,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公眾的關切和疑惑。

  在微博庭審直播的同時,法院裁判文書公開、執行資訊公開平臺也在緊鑼密鼓地建設完善中。

  根據今年7月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上網公佈暫行辦法》,除法律有特殊規定的以外,最高法生效裁判文書將全部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予以公佈,第一批裁判文書7月已集中公佈。在最高法的帶動下,地方各級法院也紛紛通過網路公開裁判文書。

  10月24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公佈與查詢平臺面向社會開通,公眾登錄最高法網站,就可以查詢到全國各級人民法院錄入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

  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表示,可以預見,在現有的法院主題開放日、社會各界代表到法院旁聽審判和法院領導幹部接待日制度、新聞發言人制度等公開形式的基礎上,今後,司法與社會溝通的平臺將繼續創新,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

  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説,《意見》提出以公開促公信,其中特別強調,深入推進審判公開的制度化建設。對審判公開的範圍、內容、對象、時間、程式、方式等作出明確規定,穩妥有序地推進司法公開,堅持不懈地提高司法透明度,逐步完善司法公開的制度機制。

  獨立審判

  排除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擾

  9月26日,李某某強姦案在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這起案件從案發到一審,始終是輿論關注的焦點。新聞記者持長槍短炮守在法院門前,捕捉案件審判的每一個細節;網路上,“事發經過揭秘”、“案件真相”等微博、帖子不斷翻新;要求嚴懲的聲音和要求全面公開案情的聲音不絕於耳。司法審判處於360度的聚光燈下,置身於輿論的漩渦之中。

  “這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據刑事訴訟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不能公開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資訊;強姦案件還涉及個人隱私,依據法律,受害人資訊和案件詳情也不能公開。法院應該頂住輿論要求全面公開的壓力。”首都師範大學教授席小華説。

  一審宣判後,審理此案的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就案件審理情況向媒體進行了通報。海淀法院審委會委員范君説:“因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人身份資訊保護、犯罪記錄封存,法院對宣判工作採取了必要的保護措施。同時,為保證宣判公開,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京法網事’對案件宣判情況進行了微博播報。”

  “在輿論如此的壓力下,法院經受住了考驗,做到了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為任何輿論所左右。”席小華如此評價。

  如何平衡獨立審判和輿論監督的關係?《意見》提出,要研究和把握自媒體時代輿情與司法審判相互影響的規律與特徵,加強對網路輿情的分析研判,正確對待來自社會各方面的意見與建議,勇於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及時彌補工作中的不足,敢於抵制非理性、非法的訴求以及惡意的輿論炒作,善於正面引導社會輿論,逐步形成司法審判與社會輿論常態化的良性互動。

  除了輿論,法院審判還可能面臨來自各方更加隱蔽的干擾。“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憲法的一項原則。法院要堅決抵制各種形式的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堅決排除權力、金錢、人情、關係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擾。”最高法研究室主任胡雲騰説。

  對此,《意見》提出,不斷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制度機制,堅決維護憲法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各級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和副庭長,要堅決支援合議庭和獨任庭依法公正審理案件,上級法院要堅決支援下級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權利保障

  更加重視律師作用的發揮

  10月31日,陜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作出二審判決。此案一審時,辯方曾稱,龔愛愛任職的陜西省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係民營企業,龔愛愛既非國家工作人員,也非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人員。對於這一意見,法庭予以採納。

  回顧近段時間以來,備受社會關注的熱點案件審判,法院都會特別強調,“被告人和辯護人的辯護權得到充分保障”。

  “尊重和保障辯護權,是刑事訴訟法十分重要的原則。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將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並列,就是要改變過去長期存在的忽視辯護意見的傾向。只有控辯雙方地位平等,辯護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才能保證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陳衛東説。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姚克楓向記者介紹了過去時常出現的現象:有的是法官不尊重律師,常常無端打斷律師在庭審中的發言;有的是律師違反法庭紀律,不聽從審判長對庭審的把控。有的是法院製造障礙,使律師會見難、閱卷難;有的是律師惡意投訴,詆毀法官、法院聲譽。如何處理好法官與律師的關係,成了一個難題。

  對此,《意見》提出,高度重視律師作用的發揮。理解並尊重律師的職業立場和關切重點,切實保障律師在審判過程中依法履行職責,保障律師依法行使閱卷、舉證、質證、辯護等訴訟權利,認真對待並全面回應律師對案件處理的主張和意見。進一步規範法官與律師的關係,在訴訟活動中各司其職、彼此尊重、互相監督。完善律師對法官違法行為的投訴及反饋機制。依法處理律師違反法庭紀律,惡意投訴,詆毀法官、法院聲譽等不當行為。

  談到最近一系列熱點案件的審判對人們樹立法治觀念的影響時,孫軍工説:“在人民法院組織法裏,有這樣一條規定——‘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動教育公民忠於社會主義祖國,自覺地遵守憲法和法律’。這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神聖職責。只有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才能肩負起這一神聖職責,助力法治中國。” 記者 徐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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