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農場
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明確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家庭農場。這是家庭農場的概念首次在黨的文件中提出。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鼓勵和支援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流轉。這是家庭農場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提出。家庭農場是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産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強力支援下,家庭農場必將成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排頭兵和骨幹力量。
新農保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試點。新農保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鎮),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12年基本實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覆蓋。
農民專業合作社
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以綱領性文件的形式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功能和作用作出了科學的界定,支援其成為農村土地規模經營主體,授權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這從根本上破解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瓶頸,為其發展壯大帶來了新機遇。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了農民組織化程度,是推進農業産業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組織形式,推廣先進技術、健全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載體,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生力軍。
土地流轉
早在1984年中央一號文件裏就已經允許土地流轉了,2003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在法律層面對土地流轉進行了規定,從此土地開始真正地流轉起來。十七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更加嚴格,土地流轉必須遵循“三個不得”,即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這“三個不得”是農村土地流轉必須遵循的重大原則。全會明確提出,農民對現有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長久不變”四個字是第一次在黨的文件中提出。這就使農民對土地的承包權有一個長期的穩定的政策預期,有利於土地的流轉。
農村改革試驗區
為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大力推進改革創新加強農村制度建設”的重大部署,2012年1月,農業部會同有關部門批復在全國建立24個農村改革試驗區,為推進農村改革探索新路。農村改革試驗工作堅持城鄉統籌,緊緊圍繞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農業支援保護制度、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健全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建設,選擇試驗主題,確定試驗內容。
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為發展現代農業“建立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並對建立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進行了全面部署,提出要“加快構建以公共服務機構為依託、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龍頭企業為骨幹、其他社會力量為補充,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和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是指由社會上各類服務機構為農業生産提供的産前、産中、産後全過程綜合配套服務。我國農戶生産經營規模小,抵禦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的能力較弱,小規模生産與大市場的矛盾相當突出,不少農民在市場的迅速變動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中遭受很大損失。解決這一問題,根本出路在於建立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為農民提供全方位的生産經營服務。
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十七屆三中全會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糧食安全任何時刻都不能放鬆,必須常抓不懈。全會就新形勢下如何發展現代農業從7個方面進行了部署,引人關注的是,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放在了7項的首位。這是黨中央始終對糧食安全保持高度清醒的具體體現。為貫徹落實全會精神,2008年11月13日,國務院新聞辦就發佈了中國首部《國家糧食安全中長期規劃綱要(2008-2020年)》,明確提出中國糧食自給率要穩定在95%以上,2020年糧食綜合生産能力達到5400億公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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