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清華大學中國經濟數據中心發佈的一項有關中國城鎮化調查報告顯示,中國戶籍城鎮化率非常低,非農戶籍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僅為27.6%,20年內農轉非比例僅增長了7.7個百分點。此次調查是清華大學自恢復文科院校以來的首次大規模的全國代表性入戶抽樣調查,樣本覆蓋中國大陸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完成有效成人樣本12540個,其中流動人口樣本4386。
城鎮化是工業革命以來世界各國現代化進程中的必然過程。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城鎮化持續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截至2012年年底,城鎮化率已達52.57%。然而,這只是基於城鎮常住人口的統計。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院長李強表示,在國家統計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中,戶籍城鎮化率是27.7%,與清華調查數據基本吻合。
人口的大規模流動是城鎮化過程中的一個突出現象。衛生計生委日前發佈的《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3》顯示,2012年我國流動人口數量達2.36億人,相當於每6個人中有一個是流動人口。清華城鎮化報告指出,根據國際城市化的發展規律和中國社會經濟發展趨勢,目前一些較為保守的估計也認為,未來20年左右的時間內,中國社會還將有3億多農村戶籍人口向城市和城鎮轉移。
市民化等政策,必須分類型對待當前的城市流動人口
報告指出,戶籍制度一直以來都是束縛農民流動、阻礙人們城鎮落戶的制度性壁壘。而另一方面,各地政府在考慮城鎮化水準、制定城鎮化的推進政策的時候,這一因素是很少被納入議事日程的。這表明,儘管戶籍制度鉗制著城鎮化水準的提高,國家也還沒有拿出一個明確的戶籍改革方案,但是,各地在發展思路上都是有主見的,那就是不約而同地繞著走。殊不知,繞開的不僅僅是“戶籍身份”,更主要的是流動人口在流入城市的落戶權利被回避了。其結果是,不僅我國的城鎮化速度落後於工業化速度,而且進城農民的市民化速度,又大大地落後於城鎮化速度。
目前,一些地方已經開始進行戶籍改革試驗。2011年,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中山、佛山等城市先後全面開展積分入戶工作。分值計算標準包括文化程度和技能水準、年齡、參與社保情況、納稅情況、住房情況等。外來流動人口積分達到一定額度,即可獲得落戶機會。然而,目前的積分政策在執行中存在各種問題。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巧燕曾指出,積分政策“部分條件和要求並不合理,明顯地嫌貧愛富,嫌老愛壯;大部分只從城鎮經濟發展需要的角度考慮各項入戶條件,農民工的真正貢獻、合理需要和內心願望尚待關注”。
清華此次城鎮化調查發現,中國社會當前的這種強流動特徵,不僅表現為農民工的流動,城鎮社會內部的流動率同樣很高。數據顯示,農業戶籍人口的流動率為21%,非農戶籍人口的流動率甚至比農業戶籍人口的流動率還要高些,達到23.7%。
這一發現表明,當前中國社會人口流動問題,並非僅僅是農民工的流動。在城鎮社會內部,那些來自小城鎮、中小城市,擁有非農戶籍的人口,為了尋找更好的生活和發展機會,也在大規模地從一個城市流動到另一個城市,他們人數眾多,幾乎佔了全部流動人口的三分之一。
李強指出,勞動力從價格低的地方流向價格高的地方是客觀規律。調查顯示,流動確實能給人們帶來更高的家庭收入;如果從事經營活動,流動人口獲得的經營收入也要比不流動者的經營收入高。
據此,報告提醒,政策制定如果僅僅從農民工流動、農民工融入當前城鎮社會的角度出發,就往往有可能使本該由來自農村的流動人口所分享的利益,落入更具優勢的城鎮流動人口手中。市民化政策、流動人口社會融入政策,必須正視這一問題,必須分類型對待當前的城市流動人口。
[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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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