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京華時報:“株連拆遷”是濫用公權

2013年10月28日 09:46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株連拆遷”有違法治精神和依法行政,也拆散了親情,離散了人心。對此類問題,決不能放任自流,而應加大整治力度,使拆遷工作回到法治與利民的正軌上來。

  因為婆婆是“釘子戶”,湖南長沙市天心區的小學教師譚雙喜近日收到區教育局通知,將其調往拆遷指揮部工作,直至其婆婆簽訂拆遷協議。這份調崗通知曝光于微博後,引發輿論質疑,目前已被撤銷。

  “又一個‘株連拆遷’的活靶子!”有網友如此議論。像這位女教師這樣,因為“親戚關係”而捲入拆遷進程的現象,不只發生在長沙一地。在一些地方,為了“搞定”拆遷對象,不惜調動一切社會資源投入其中,從直系親屬到七大姑八大姨,均被強制性賦予義務去幫助政府完成拆遷,尤其是公務員、教師等公職人員更是“重點照顧對象”。誰家的親戚誰負責,協議不簽不脫鉤,如果辦不了,輕則調離崗位、扣發工資,重則停薪停職。對此,媒體為其貼上了“親情逼遷”“株連拆遷”等標簽。

  俗話説,硬的不行來軟的。在推土機開路、雙方打得你死我活的暴力強拆備受詬病的情勢下,一些地方搞起了另類的“柔性拆遷”,打起了親情牌、實行了責任捆綁,把政府與拆遷戶面對面的利益博弈,轉化為拆遷對象家庭內部的“思想工作”“親情公關”。從實用主義的角度,這種“親情攻勢”確能擊中不少拆遷戶的軟肋,不管是為自身利益計,還是為親人相處想,不少人思前想後,最終簽字。然而,這種拆遷方法看似效率高、推進快,其帶來的負效應卻不能小視。

  從顯性的一面,“株連拆遷”有違法治精神和依法行政。公職人員該幹什麼,權利和義務如何劃定,如何考核評價,法律制度俱有明文規定,但從來沒有為拆遷服務的職責,也沒有因親屬拆遷問題而問責的規定。“株連”公職人員強制“逼遷”,本身就是濫用公共資源,而因為親屬拆遷進展不順強行問責,則更是侵犯公民權利、權大於法的土霸王做派。

  從隱性的一面,“株連拆遷”拆散了親情,離散了人心。那位女教師為了規避拆遷責任,她甚至向校領導表示要和丈夫離婚。出此下策,實屬無奈,但可以想見,這種做法背後所隱含的內心糾結、給家庭親情造成的無形裂痕。敢怒不敢言,這種被壓抑的憤怒與不滿其實更難平息。更不用説,當地政府部門對拆遷小區實施大喇叭“輪番轟炸”,出現“黑衣男子”拔槍、不明人員投擲爆炸物等“驚魂”事件,既讓小區居民人心惶惶,也在不斷拆解著官民互信和政府公信力。

  “株連拆遷”之類的做法,雖然有迂迴、有緩衝,甚至蒙上一層親情的溫暖面紗,但本質上還是違背法治、無視民意、損害權利,是一種打著親情幌子的變相強拆。對此類問題,決不能放任自流,而應加大整治力度,使拆遷工作回到法治與利民的正軌上來。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