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批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國務院要求,在自貿區,借鑒國際通行規則,對外商投資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研究制訂試驗區外商投資與國民待遇等不符的負面清單。
《方案》指出,借鑒國際通行規則,對外商投資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研究制訂試驗區外商投資與國民待遇等不符的負面清單,改革外商投資管理模式。
《方案》要求,對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將外商投資項目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國務院規定對國內投資項目保留核準的除外),由上海市負責辦理;將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審批改為由上海市負責備案管理,備案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方案》提出,工商登記與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相銜接,逐步優化登記流程;完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在試驗區內試點開展涉及外資的國家安全審查,構建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
《方案》強調,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形成與國際接軌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
[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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