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CBD核心區。當天北京重度污染,PM2.5濃度一直在400微克/立方米以上。新京報記者 侯少卿 攝
1資訊公開
每月公佈空氣品質最差10個城市
【措施】 “國十條”要求實行環境資訊公開。
國家每月公佈空氣品質最差的10個城市和最好的10個城市的名單。
各省(區、市)要公佈本行政區域內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品質排名。
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在當地主要媒體及時發佈空氣品質監測資訊。
各級環保部門和企業要主動公開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企業污染物排放、治污設施運作情況等環境資訊,接受社會監督。
涉及群眾利益的建設項目,應充分聽取公眾意見。建立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資訊強制公開制度。
【解讀】 汪鍵表示,之所以要進行空氣品質排名,目的是為了監督地方政府,“老排在最後一個,那市長你自己看著辦。”他表示,目前河北省的壓力很大,但現在空氣治理的力度也很大。
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目前國家公佈74個城市的空氣污染還是不夠精確,比如PM2.5的監測站在二三線城市就沒有。在二三線城市監測PM2.5可以更好推動大氣治理。
馬軍説,對於地級市進行空氣品質排名更有可比性。環保部每個月74個城市的排名只是橫向的比較,這個不一定有可比性,比如不同的地理位置、氣候、基礎條件以及個人行為等,會導致空氣品質差別比較大。但是如果在同一個地區,比如都在河北省,那不同城市之前的縱向比較更有可比性,因為外部條件、地理位置等相似,這就可以比較清楚地對比出,哪些城市做得好或者不好。
2預警應急
建立監測體系“預報”重污染天
【措施】 在行動計劃中,有單獨一章為“建立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根據要求,環保部門將與氣象部門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到2014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要完成區域、省、市級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其他省(區、市)、副省級市、省會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
行動計劃規定需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包括按不同污染等級確定企業限産停産、機動車和揚塵管控、中小學校停課以及可行的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
京津冀等地區需在今年年底前建成健全區域、省、市聯動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體系。
【解讀】 “我們現在的應急措施,是在重污染天發生後再採取,這時候污染物已經堆積了,加上擴散條件本身很差,已經晚了。”汪鍵説,所謂的針對重污染天建立的監測預警體系,是在重污染天發生之前就告訴老百姓和企業,“一兩天之後可能會發生重污染”。
他表示,目前環保部正在會同國家氣象局建立這個體系,其中,氣象條件的預報最為關鍵。
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躍思表示,不太可能在三年內發出準確的預報預警,因為重污染天的預報預警是建立在氣象預測準確的基礎上,“天氣預報準了,污染預報才能準確。”
不過,他表示,根據現在的技術,在72小時內提前發出污染天的預報是有可能的,但準確率可能在60%-70%。“不管怎麼説,這方面的工作必須要做,我們支援建立預測預警體系。”他説,可以先建立起制度,再盡可能提高準確率。
3官員考核
組織部門首次直接參與考核
【措施】 行動計劃首次規定,將重點區域的細顆粒物指標、非重點地區的可吸入顆粒物指標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構建以環境品質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第27條規定,根據行動計劃,國務院將制定考核辦法,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分別於每年、中期(2015年)以及終期(2017年)進行,考核結果向社會公佈,並交幹部主管部門,按照《關於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等幹部考核規定,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第28條還規定,還將進行嚴格責任追究。如果未通過年度考核,環保部門將會同組織部門、監察機關等約談地方政府負責人。如果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中污染天氣,或者干預、偽造監測數據,或者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監察機關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環保部門並在當地實行項目限批。
【解讀】 汪鍵説,規定引用了中組部的三個文件,意味著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直接和官員政績考核掛鉤。
他表示,此前的環保部門在考核中,組織部門沒有參與,此前的約談形式,也頂多只是“會同監察機關”,而此次明確提出,要“會同組織部門、監察機關”等對未完成任務的負責人進行約談。
此外,汪鍵説,這是首次把細顆粒物納入約束性指標。
約束性指標是我國強制執行的指標,此前環保部考核體系中基本上是以減排為核心的,如針對産生PM2.5的前提污染氣體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給出下降的比例,要求進行強制減排,而現在,直接將空氣中PM2.5濃度也納入約束性指標,汪鍵表示,這意味著目前考核核心從總量減排考核轉移到現在總量減排與環境品質改善兩者結合的考核上來了。
他説,環保部接下來還將給各省份簽訂責任書,每年給出具體PM2.5下降的比例任務,但不一定是每年平均的比例,“但有一點是肯定的,空氣品質將逐年改善,不得變壞,如果你所有措施都拖到2017年才做,那肯定是不行的。”
4機動車
2017年全國供應國五燃油
【措施】 計劃要求,北京、上海、廣州等特大城市要嚴格限制機動車保有量,通過鼓勵綠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
除了控車,還要減少污染物的排放。計劃要求,力爭到2013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四標準的汽油;2014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四標準的柴油;到2015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重點城市,全面供應符合國五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到2017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五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此外,到2017年,將基本淘汰全國範圍的黃標車。
【解讀】 王躍思表示,機動車污染有三方面:油、路、車。其中油是基礎。“我們國家的油,即使是國五的油,也是和歐五油有差別的,品質有很大問題。”
他表示,我國汽油中烷烴過低,烯烴和芳烴過高。此外,有油企為了節省成本,違規使用添加劑,品質非常差,突出問題就是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多。
王躍思擔心柴油車的國五標準是否可以真正實施,因為目前柴油車的排放大多是不合格的。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高級工程師方茂東也表示,目前我國油品問題最突出的還是柴油,今後一段時間應該重點攻克柴油車的污染問題。
對於北上廣等大城市即將採用的擁堵費等經濟措施,王躍思表示贊同,但他覺得,費用收取之後是否用於環保還是別的用途,應該透明,“給老百姓一個清單”。
- 北京行動
北京發佈清潔空氣行動5年計劃
2017年PM2.5年均濃度將低於60ug/m3
新京報訊 昨天上午,繼國務院發佈被譽為史上最嚴大氣污染防治計劃“國十條”後,幾乎在同一時間,北京正式發佈《北京市2013-2017年空氣清潔行動計劃》。
該計劃包括八大污染減排工程,六大實施保障措施以及三大全民參與行動。昨天,市環保局大氣處處長于建華表示,北京的計劃內容包括“國十條”的內容,但“國十條一些數量要求沒有北京的嚴格”。
不同於以往,北京于9月2日發佈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共84項措施,再于昨天發佈該5年計劃的全文。
此前重點任務分解中,交通擁堵費、控制人口規模等內容引發熱議。
昨天發佈的5年計劃中,到2017年全市機動車控制在600萬輛、控制人口規模等被歸為“源頭控制減排工程”一類,此外,還有能源結構調整減排工程、機動車結構調整減排工程、産業結構優化減排工程、末端污染治理減排工程、城市精細化管理減排工程、生態環境建設減排工程和空氣總污染應急減排工程。
“國十條”提出,到2017年京津冀細顆粒物濃度較2012年下降25%,比長三角和珠三角都高。在京津冀地區中,單對北京提出了具體的量化要求,即到2017年,北京空氣中的細顆粒物年均濃度要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據了解,北京目前細顆粒物年均濃度在90至100微克/立方米,而根據新空氣品質國標,年均濃度要在35微克/立方米才算達標。
于建華表示,不止是整體目標,例如提高油品、淘汰高污染高耗能企業、實現無煤化等方面,北京的5年計劃都嚴格于“國十條”。
【措施】
重污染天單雙號限行
此前發佈的重點任務分解方案中提出,要強化空氣重污染應急管理。
昨天發佈的5年計劃全文中,重污染天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得到明確。
“空氣總污染應急減排工程”被列為八大工程的最後一項,其要求,北京將不斷強化與周邊省區市的空氣重污染應急聯動;同時,將修訂《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暫行)》,增加持續重污染的應急措施,包括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重點排污企業停産減排、土石方作業和露天施工停工、中小學停課以及可行的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
5年計劃要求,北京跟周邊省區市建立空氣重污染應急響應聯動機制,開展區域聯防聯控。
此前重點任務分解中明確要求,自2014年起開展區域聯防聯控工作。
昨天“國十條”的一大亮點就是強調動員全民參與環境保護。于建華介紹,此次北京的5年計劃中,也用了大量篇幅來提倡全民參與,包括企業自律、公眾自覺和社會監督三大方面。
另一方面,“國十條”要求,各省(區、市)要公佈本行政區域內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品質排名。
北京市環保局昨天表示,在北京當地媒體上,每天會有最好和最差的區縣空氣品質預報,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發佈的35個站點監測資訊,也是另一種方式的排名。(記者 金煜 鄧琦)
[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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