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涉嫌受賄4700余萬元受審

2013年09月11日 08:01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56歲的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涉嫌受賄4700余萬元被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0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11年間,張曙光先後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運輸局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接受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負責人的請托,為上述公司解決列車使用、列車配件業務、招標代理工作、技術産品應用、貨款結算、工程項目中標、技術合作等提供幫助,謀取利益,為此收受或索取上述單位負責人給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4700余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張曙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公訴機關宣讀了起訴書,進行了法庭訊問、證據出示及質證,張曙光對所指控的受賄事實供認不諱。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發表了公訴意見,被告人張曙光及其辯護人發表了辯護意見,被告人張曙光進行了最後陳述。

  10日的庭審中,被告人家屬、媒體記者等旁聽了案件審理。案件將經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記者 涂銘)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張曉靜 ]

原稿件標題: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張曉靜

原稿件來源:新華網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