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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盤點年輕貪官:普遍高學歷 缺乏基層工作考驗

2013年08月27日 10:01 來源:檢察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起跑線”上的腐敗張浩/漫畫

  ■他們自尊心比較強。既有較高的學歷,又有較強的工作能力,被捧為社會精英,恃才傲物。

  ■他們很少在矛盾集中、困難較多、生活條件惡劣的環境裏摸爬滾打,缺乏基層工作的考驗。

  ■他們事業上升、獲得權力,並沒有經過長期艱苦奮鬥。所以,權力來得容易輸得也快。

  如今許多的年輕人跨出校門,考取了令人羨慕的公務員。他們普遍學歷高,工作能力強,其中一些人還很快走上了領導崗位,成為單位的中堅力量。但是,一部分年輕幹部在面對各種誘惑時,缺失自律,扭曲了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沾染了不良作風,最終陷入了腐敗陷阱。在人生的路途上,在事業的征程中,他們剛剛起跑、或正在起跑,卻因腐敗跌倒在了“起跑線”上……

  他們都是這樣年輕

  【案例一】32歲的孟某是一個被提拔後就倒下的典型。他在北京某著名大學法律專業碩士畢業後,就順利留校。不久後的2009年,孟某就被提拔為該大學某學院黨政辦公室主任。一年後,他開始利用職務之便撈錢,從2010年12月至2011年9月,先後36次挪用學院項目經費近300余萬元,供家庭和個人消費。

  對此,專家分析認為,由於大多數年輕領導幹部很少在矛盾集中、困難較多、工作基礎差、生活條件惡劣的環境裏摸爬滾打,沒有經受過基層工作的考驗,並且他們獲得權力相對其他人來説來得容易,又沒有經過長期的艱苦奮鬥。所以,權力來得容易輸得也快。在如何正確對待權力、珍惜權力、審慎用好權力方面,其防範心理和抗腐能力等方面準備不足。一旦權力在握,便有可能運用失當,貪圖享樂,違法違紀。

  【案例二】80後的宋某是北京某出版社發行主管,隨著工作業績的不斷提升,宋某的心理也發生了變化,對自己的付出和回報不成正比感覺心理不平衡。在被單位提拔為發行主管後不久,宋某便迫不及待地利用手中的權力,採取通過“用書換錢”的方式,將出版社價值上千萬元的圖書賣給社會人員張某等人,個人非法所得超過300萬元。這之後,宋某經常出入高檔消費場所,過上了“頻繁購置新車、頻繁更換女友”的奢靡生活。最終宋某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一位曾多次辦理類似案件的檢察官告訴記者,目前,年輕幹部既有較高的學歷,又有較強的工作能力,頭上擁有了各種光環和榮譽後,被捧為社會精英。在被提拔到領導崗位後,有的人往往恃才傲物,有一種高高在上的感覺,在金錢誘惑面前,缺乏抵抗力。同時,來自社會上的對年輕幹部的腐蝕引誘力度也相對較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種種手段對手中握有某種權力的幹部進行腐蝕拉攏,個別意志不夠堅定者被重用後容易腐化墮落。

  【案例三】2012年1月,河南省中牟縣新任村官魏某利用協助鎮政府統計發放土地補償款的職務便利,騙取國家移民劃撥土地補償款3.41萬元,這一年魏某24歲。四川簡陽的女大學生辜某任村官不到兩年,就利用職權幫親朋好友多丈量房屋和地面附著物,套取國家徵地補償款80多萬元,辜某此時只有25歲。

  貪官年輕化已經引起多位反腐敗研究專家的思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黃京平分析認為,“這些年輕幹部出現問題的原因主要有兩種:一是他們通過考試等途徑競爭上崗,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容易産生高高在上的感覺。還有部分年輕幹部覺得自己是靠個人本事當上領導的,從不把群眾監督放在眼裏,獨斷專行;二是一些年輕幹部是靠特殊關係和背景‘安排’的,覺得自己靠山強、關係硬,沒有人能奈何得了他,天真地認為出了問題也會有人替自己扛著,把制度與紀律視為擺設,從而加速了他們的腐敗墮落。”

  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預防處處長王燕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説:2008年至2012年,該院查獲“年輕幹部”為主體的職務犯罪案件10件10人,幾乎都是任現職不久或者是剛提拔為領導職務不到5年的;“年輕幹部”為主體的職務犯罪類型也由鑽制度漏洞的貪污、挪用公款犯罪過渡到主動權錢交易的犯罪。

  為什麼壞事學這麼快

  從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查處的“年輕幹部”職務犯罪案件分析看,其職務犯罪多發生在綜合性較強的崗位,案件涉及的罪名主要有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行賄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等,管理人員佔犯罪人數的75%。“年輕幹部”為主體的職務犯罪人員,從事的工作更貼近核心,擔任的職務更高,其事業的發展機會和空間也更大了。

  讓我們再來看看來自廣東省紀委的一組數據。今年6月,廣東省召開的反腐倡廉建設情況通報會稱,今年前5個月,廣東紀檢機關共立案3389件,同比上升32.8%;其中地廳級幹部13人、縣處級幹部151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83人,其中地廳級幹部8人、縣處級幹部29人。在廣東省紀委查處的這些大要案中,已經有了“70後”、“80後”的高學歷官員,年輕貪官級別呈上升趨勢。

  【案例四】韶關市原副市長尚偉出生於1970年8月,獲得水工結構專業博士學位後進入廣東省水利廳工作。2006年12月,年僅36歲的尚偉參加廣東省第五批“博士服務團”,從廣西來賓市挂職副市長歸來後,被任命為地級市韶關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被抓時,尚不足43歲的尚偉,已經是一名資深“廳官”。

  據當地媒體報道,廣東省委一位領導在一次座談會上這樣説道:這名1970年出生的廳級年輕幹部,不僅學歷高,而且每年考核都在前三名,組織考慮把他放下去在地方做常務副市長,想著再培養培養。這位領導不無痛心地問:“他除了經濟上貪以外,作風上還很糜爛,有六七個女人。我就想,這麼年紀輕輕的,為什麼壞事學得這麼快呢?”

  【案例五】雲浮市原常委、副市長馮湘勇1977年出生。他曾是2008年8月廣東面向全國公選100名年輕幹部中的佼佼者,一度是廣東“最年輕廳官”、“最年輕的地級市副市長”。落馬時年僅36歲。他的犯罪涉及收受他人鉅額賄賂、包養情婦等問題。

  對這一類“年輕幹部”腐敗,檢察官分析指出,年輕幹部普遍自尊心比較強,迫切希望在事業和家庭上超越同齡人,存在攀比心理、從眾心理、揮霍心理,當看到社會上許多人有房有車、花天酒地時,自律性較差的年輕人容易受到金錢誘惑,進而利用手中的權力進行犯罪。

  【案例六】1981年出生的肖明輝于2006年被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作為優秀人才引進。這一年,他才剛剛25歲。這位清華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先後出色地完成了多個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及籌備工作,深受同事的好評和領導的器重。他不到兩年就成為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副局長。擔任領導後不久,肖明輝利用職務之便,四年間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超過1600萬元。2013年4月,海南省高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處肖明輝無期徒刑。這位本該前程似錦的青年幹部,就這樣倒在自己人生的“起跑線”上。

  對於此案,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一個原本優秀的青年幹部幾年內迅速滑坡,從外部環境看,是一些不健康的官場文化影響了官員個體;從個人角度看,則是青年人閱歷尚淺、急於求成,導致為了“小集團利益”而放棄了個人原則。

  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林 指出,年齡、學歷與抗腐敗能力並不成正比,並非幹部年輕、學歷高就能保證權力的廉潔,也並非幹部年輕、學歷高就會導致腐敗率上升。有關年輕幹部涉貪現象增多,只能説明對於這些幹部要繼續加強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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