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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爆料人周祿寶涉嫌敲詐勒索罪被依法批捕

2013年08月25日 09:03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24日從公安部獲悉,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路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又有新進展,繼北京警方打掉一個以“秦火火”“立二拆四”為首的蓄意造謠傳謠、非法攫取經濟利益的網路推手公司後,日前,江蘇警方在公安部指揮協調和浙江、廣西等地警方積極配合下,成功偵破一起利用網際網路實施敲詐勒索犯罪系列案件。利用網路發佈負面帖文施壓獲取“封口費”的網路爆料人、所謂“維權鬥士”周祿寶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周祿寶,男,1985年出生,甘肅省隴西縣張家岔村人,初中文化,曾在部隊當過駕駛員、新聞報道員,退役後在多家網站做過管理員。其在網際網路上自封為時事評論人、知名寫手、網路名人、專欄作家和網路反腐維權鬥士,僅2012年以來,在網際網路上發佈攻擊、詆毀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帖文1.5萬餘篇。長期以來,周祿寶把網路當作賺人氣、謀私利的工具,通過有計劃地編造謠言,進行網上攻擊抹黑,以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現已初步查明,周祿寶先後對20多個單位和個人實施敲詐勒索,涉及北京、江蘇、浙江、廣西、河北、安徽、甘肅等地。

  2011年8月19日,江蘇省昆山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稱,一名叫周祿寶的男子自稱掌握了昆山市周莊鎮某寺廟存在欺詐遊客香火錢的情況,多次打電話給寺廟管理方進行敲詐勒索。接報後,公安機關立即開展偵查。偵查發現,2011年8月,周祿寶以昆山市周莊鎮某寺廟所謂“非法外包、假和尚騙取香客錢財”為名,揚言要通過網路發帖進行曝光,希望雙方協商“擺平”此事,並向寺廟管理方傳去自擬的協議書,明確要求向其個人賬戶打入20萬元人民幣。其還稱自己有很多媒體資源,如果錢到賬即在網上為其做正面宣傳,否則將在網上製造負面影響。因當事方報警,周敲詐未遂。

  警方還查明,2011年6月,周祿寶以廣西陽朔某寺廟存在欺詐行為為由,炮製《和尚吃人不吐骨頭讓誰蒙羞》《誰拿特權讓桂林山水甲天下搖身變成桂林和尚騙天下了?》等攻擊性帖文,並利用自己是多個論壇版主的有利條件,在多家論壇發表並置頂,持續一個多月每天更新一兩個帖子,以此向寺廟施壓,提出需要4萬元人民幣方可擺平此事。該寺廟被迫向其指定的銀行賬戶打入4萬元人民幣。周祿寶隨即在多家網路論壇發表“澄清”和“讚美”帖文,稱“筆者了解事情的真實情況並非如前所寫所説,寺廟所有的佛寺程式都是在自願基礎上的,沒有任何的強迫現象”“寺廟每年向社會各界積極捐款,響應慈善號召,在危難關頭彰顯了慈悲為懷的天然本色”。

  同年,周祿寶又以浙江嘉興某道觀存在“欺騙、強迫客人燒香,收取高額燒香費”為由,多次電話聯繫道觀負責人,聲稱自己是網路寫手,很有知名度,以此要挾該負責人,索要50萬元人民幣。為息事寧人,該負責人被迫答應其無理要求,經討價還價向其指定賬戶打入6.8萬元人民幣。

  此外,2012年,某地一居民小區的居民與開發商因噪音問題發生矛盾,該小區居民代表聯繫到周祿寶請求幫助“維權”。周表示同意並要求支付費用。雙方經反覆商定,由居民集資22萬元人民幣給周,先期支付6萬元,待“維權”成功後,再補齊餘額。6萬元錢到手後,周即在多個網站發帖攻擊開發商。迫於巨大壓力,開發商設法找到周祿寶進行談判,周祿寶提出要價100萬元人民幣。經討價還價,最終以80萬元人民幣成交“這筆買賣”。為表明誠意,周給開發商親筆寫下保證書,承諾“本人保證以後不再無理參與維權發帖工作”,並簽名按下手印。錢到賬後,周隨即為開發商在網上發佈正面帖文,而小區居民此前所付的6萬元人民幣也未退還。

  辦案民警介紹,周祿寶慣用的犯罪手法是在網上尋找所謂的負面資訊進行加工整理,精心選定目標對象後,以在網上發佈或揚言利用自己的媒體資源發佈負面帖文、揭露對方隱私為由實施敲詐勒索,錢到手後即為對方進行所謂“正面宣傳”。由於周祿寶打著“維權”的旗號,在網上又有一定的關注度,為其屢屢實施犯罪活動提供了便利。

  據了解,針對利用網際網路製造傳播謠言、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公安部將組織全國公安機關予以持續深入打擊,堅決依法嚴懲。同時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完善,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網路管理和網路環境整治,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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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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