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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溧陽質監局原局長馬偉明受賄被判刑

2013年08月22日 08:43 來源:檢察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馬偉明歸案後,對其潛逃行為以看病為由百般抵賴。

聞聽下屬被查,馬局長如坐針氈。 姚雯/漫畫

辦案人員正在討論案情

    聞聽下屬被查,馬局長如坐針氈,幾番權衡,案發前,馬局長終於落荒而逃,檢察機關迅速出擊,輾轉將其抓獲。到案後,馬局長不斷釋放煙霧彈,企圖渾水摸魚,檢察機關察微析疑,以鐵證將其謊言擊穿。案件查辦過程中,當地輿論高度關注,不時有“小道消息”滿天飛,檢察機關及時回應,以陽光執法贏取司法公信力。

    馬局長突然不見了

    馬局長跑了!2012年4月26日,這條消息迅速在常州市民中傳開,引起巨大反響。

    堂堂的質監局一把手為何突然跑了?4月27日,常州市檢察院及時發佈情況説明稱:近期,檢察機關在調查一受賄案時,發現有部分案情涉及常州市質監局黨組成員、溧陽質監局局長馬偉明。檢察機關調查馬偉明時,發現他已于4月19日請假外出看病,不知去向。檢察機關已組織專門人員,採取有力措施查辦此案。説明中,常州市檢察院還提及,“如果網民和新聞媒體有相關線索,歡迎及時向檢察機關提供。感謝

    網民和新聞媒體對檢察院工作的關注和支援。”

    原來,常州某基層檢察院在查辦案件過程中,發現馬偉明涉嫌受賄這一處級要案線索。隨即,該院按照規定報備常州市檢察院,常州市檢察院在第一時間即開展線索初查。而早在下屬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之際,馬偉明即已如坐針氈,反覆計劃盤算各種得失。4月19日下午,拿定主意的馬局長跟下屬們説要去上海看病,便匆匆離開了辦公樓,讓司機送其到上海,4月20日下午,馬局長讓司機駕車返回常州,自己卻將手機放在其司機車上帶回常州。至此,馬局長恰似人間蒸發。

    4月20日,常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馬偉明立案偵查,同時決定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通過公安機關對其網上追逃。

    “馬偉明不會逃出國,他沒有護照,除非他用假護照出去。”一位舉報人告訴檢察機關。而這位舉報人稱,馬偉明可能躲在南京,像馬局長這種副處級幹部,不可能躲在小賓館,小賓館肯定住不慣,極有可能躲在隱秘的房産裏。

    檢察機關高度重視舉報人提供的資訊,經過檢察機關反貪幹警連續奮戰,5月8日11時40分左右,反貪幹警在常州市公安局、南京市

    公安局的配合下,在南京市鼓樓區高樓門賓館將馬局長抓獲。

    檢察機關偵查發現,在上海、南京等地潛逃期間,這位馬局長一直沒有得閒,進行了一系列隱瞞罪行、逃避偵查的活動,也正是這些活動,最終暴露了馬局長的“馬腳”。

    5月8日,偵查人員將馬偉明抓獲後,依法帶回常州進行訊問,但馬偉明拒不交代自己受賄犯罪事實,拒絕退出贓款,並多次釋放煙霧彈,迷惑偵查人員視線。反貪幹警察微析疑,用證據鎖定馬局長犯罪事實。6月4日,檢察機關決定批准逮捕馬偉明。馬局長隨後被送入常州市武進區看守所。

    2012年8月3日,該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9月11日,常州市檢察院就該案向常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2012年10月29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常州市品質技術監督局黨組成員,溧陽品質技術監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馬偉明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産人民幣20萬元,對犯罪所得予以追繳。2013年7月25日,江蘇省高級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單筆受賄數額創常州之最

    馬局長的案子是檢察機關在查

    辦溧陽質監局稽查大隊原大隊長受賄一案時帶出的,但真正讓馬偉明感到威脅並決心出逃的是江蘇正平技術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下稱正平公司)總經理張阿明的被調查。

    經過縝密調查,檢察機關發現張阿明的正平公司係由溧陽質監局下屬的三産公司改制而來,且張阿明與馬偉明關係密切,在該公司改制前張阿明就擔任該公司總經理,改制後該公司從事品質檢測業務,對象主要是溧陽質監局重點監管的鋼鐵企業。

    1991年至1997年,張阿明在溧陽市交家電公司工作,先後任批發部主任、公司副總經理,其間與馬偉明認識,兩人長期保持交往。此後,張阿明先後在溧陽市百貨公司、溧陽市崑崙肉類加工有限公司等單位工作。馬偉明也一步步獲得快速提升,2005年12月,榮升副處級,出任常州市質監局黨組成員和溧陽質監局黨組書記、局長。2007年下半年,張阿明由馬偉明引進到正平公司擔任總經理。

    2007年12月4日,溧陽市同意將正平公司200萬元股份全部轉讓給溧陽申特熱水供應有限公司,2008年2月27日正平公司換領營業執照。在馬偉明的促成下張阿明仍然擔任正平公司總經理並兼任公

    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馬偉明在業務開展、規劃制定、市場環境創造等方面一如既往支援正平公司發展。至此,兩人關係進一步升級。

    2010年1月1日,在馬偉明的促成下,溧陽申特熱水供應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正平公司的全部股權以2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張阿明。在此過程中,馬偉明為張阿明協調解決了200萬元轉讓款的困難,並承諾溧陽質監局和江蘇申特鋼鐵有限公司仍將繼續支援正平公司發展。至此,正平公司完成改制,張阿明實現華麗轉身。

    此後,馬偉明通過成立公司等方式,從張阿明處實際獲得105萬元好處。2012年4月,當張阿明被檢察機關調查後,馬偉明遂以到上海看病為由潛逃。為隱瞞罪行、逃避偵查,馬偉明于潛逃期間仍不忘安排平賬。

    法院判決認為,馬偉明利用其擔任常州品質技術監督局黨組成員,常州市溧陽品質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收受張阿明105萬元賄賂,為張阿明及正平公司謀取利益,這也是常州市檢察機關查辦的單筆受賄數額最大的案件。

    法院同時判定,2006年至2012年,馬偉明利用其對相關企業監督管理的職務便利,還收受其他公司和個人賄賂近20萬元,併為這些企業、相關人員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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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泰石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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