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文化部日前出臺《網路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辦法》規定,網遊和網路音樂內容將交由企業自審,增強企業自主管理能力和自律責任,保障網路文化健康發展。
文化部市場負責人介紹,文化部文化市場司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資訊網路技術的快速發展,特別是移動網際網路的日益普及,對於海量的網路文化産品生産與傳播,單純依靠傳統的以主管部門為主的事先審核方式已無法適應市場發展需要。因此文化部將下放審核權給企業。
根據這個辦法規定,原來主要由政府部門承擔的網路文化産品內容審核和管理責任將更多地“放權”交由企業承擔,同時政府加強對企業服務和後續監管,來確保文化産品和服務內容的合法性。審核權下放企業以後,網路文化産品及服務的內容審核工作,由取得《內容審核人員證書》的人員實施。內容審核人員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組織培訓考核。辦法要求企業保障內容審核人員的獨立表達權,同時也明確了其承擔的責任,對於玩忽職守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者出現重大審核失誤的,將登出其資格證書。
據介紹,文化部計劃首先將網路音樂、移動遊戲行業的審查備案工作交由企業自審。這一辦法具體自2013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記者 李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