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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正全國性審計地方債 多省領導紛紛表態全力支援

2013年08月20日 08:51 來源:人民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人民網北京8月20日電 (記者 仝宗莉)國家審計署于7月28日發表公告稱,根據國務院要求,審計署已于近日開始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由此,備受關注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正式拉開帷幕。連日來,吉林、安徽、海南、河南、四川、廣西、寧夏、黑龍江等省份領導相繼表態高度重視、全力支援配合審計機關開展工作。

8月19日,審計署網站發佈消息稱黑龍江省省長陸昊就支援審計工作開展提出三點意見。此前,審計署網站還密集發佈了類似消息:吉林省省長巴音朝魯、常務副省長馬俊清分別會見審計署駐長春特派員辦事處負責人員,表示全力支援審計工作;安徽省常務副省長詹夏來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明確專人負責,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全力配合審計;海南省常務副省長譚力要求全力支援審計;河南省常務副省長李克要求認真配合審計工作,切實做好審計整改;四川省常務副省長鐘勉要求各部門做到講實話、報實賬,確保審計結果的客觀、真實和準確;廣西自治區主席陳武要求繼續加強和重視審計工作;寧夏紀委書記陳緒國強調對審計要高看一眼,厚愛一分。

此外,近期各地圍繞審計工作開展了大量工作。如,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針對審計署駐太原特派員辦事處財政收支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求認真落實審計意見;浙江省出臺《辦法》,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調整領導幹部依據;湖北省委常委會專題研究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問責工作,加大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問責力度;北京下發《意見》,明確審計重要性及其地位作用,確立了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的指導、監督工作機制。

同時,審計署也加強了與地方的“互動”,7月底以來,審計署黨組全體成員分別赴天津、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山東、廣東、深圳、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南、陜西、甘肅等18個省市,聽取地方黨委、政府、審計系統特別是基層審計幹部對署黨組及各成員在“四風”方面的意見,以及改進審計工作和推進問題整改的建議。在座談中,各位領導與署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的處級以上幹部逐一談心,與相關地方的市、縣級審計機關幹部進行了深入交流。

多省領導表態:全力支援審計工作

吉林省省長巴音朝魯、副省長馬俊清分別會見審計署駐長春特派員辦事處負責人員。巴音朝魯強調各級政府要為審計機關更好履行職責提供保障。馬俊清表示,將全力支援審計工作更好地為保障全省經濟社會健康運作發揮“免疫系統”功能。

黑龍江省省長陸昊要求各級政府要把配合支援審計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明確專人負責,層層落實責任,並做好人力、物力和財力等方面的保障。

安徽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詹夏來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明確專人負責,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確定具體聯絡人,做好溝通協調,層層落實責任,全力支援配合審計機關依法開展工作。

四川省常務副省長鐘勉要求四川全省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審計工作,擺正位置,增強依法接受審計的意識,自覺接受監督。要全力支援配合審計工作,如實、完整、及時提供審計資料和相關資訊,要實事求是,做到講實話、報實賬,確保審計結果的客觀、真實和準確。

河南省常務副省長李克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準備,積極支援、密切配合審計工作,同時要以審計為契機,進一步健全制度,規範管理,著力改進和提高政府管理水準。

海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譚力要求,各市縣政府、各部門要加強領導、積極配合,確保審計工作順利實施。有關部門要真實、客觀、完整地提供資料、數據和情況,不得故意回避和阻擾審計工作。

寧夏自治區紀委書記陳緒國強調,對審計要高看一眼,厚愛一分。

除紛紛表態外,為配合審計工作,浙江省省委日前出臺《浙江省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幹部辦法(試行)》,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調整領導幹部職務的依據。該《辦法》第八條明確將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有重大損失浪費或者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或直接責任的,或者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量化評級為較差及以下等次的,納入了領導幹部失職受到問責、需要調整職務的情形。

近日,湖北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問責工作。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湖北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問責暫行辦法(送審稿)》。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強調要加大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問責力度。

審計背景:地方債詳情亟待查清

審計署于2011年第一次公佈詳細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報告,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底地方債規模達10.7萬億,此後再無官方數字發佈。今年兩會期間,審計署副署長董大勝稱,目前我國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額為15萬億至18萬億元。

今年6月10日,審計署公佈了上海、天津、重慶等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結果。36個地區2012年底債務餘額共計3.85萬億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億元,增長了12.94%。其中,一些省會城市償債率指標偏高,2012年,有9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如果再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債務率最高的達219.57%。部分地方由於土地出讓收入增幅下降,償債壓力加大。2012年底,4個省本級、17個省會城市本級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餘額7746.97億元,而上述地區當年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需償還本息2315.73億元,為當年可支配土地出讓收入的1.25倍。

針對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的審計情況,審計署外交外事審計局局長馬曉方于6月底做客人民網時透露,我們必須看到當前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隱患。他認為,地方債務償還過度依賴土地收入,高速公路、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債務規模增長快、償債壓力大、借新還舊率高;一些地方通過信託、BT(建設-移交)和違規集資等方式變相融資問題突出,隱蔽性強、籌資成本高,蘊含新的風險隱患;融資平臺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部分融資平臺公司資産品質較差、償債能力不強;一些地方還存在違規擔保、違規融資、改變債務資金用途、債務資金閒置等問題。這些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

審計目標:摸清“家底”防範危機

通常情況下,地方性政府債務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屬機構為公益性項目建設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援形成的債,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債務和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援而形成的擔保債務。可分為顯性債務或隱性債務。

相關資料顯示,審計署已于2011年3月和2012年11月進行過兩次大規模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此次啟動的全國性政府債務審計範圍是中央、省、市、縣、鄉政府截至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的政府性債務情況。政府性債務審計按照“摸清底數,反映問題,揭示風險,提出建議”的總體思路,按照“見人、見賬、見物,逐筆、逐項”的原則對各級政府性債務進行認真審核。審計內容一是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取得的成效;二是各級政府性債務的規模、結構及變化情況;三是政府性債務風險變化情況;四是政府性債務舉借、管理和資金使用情況。

有關專家分析認為,國家推動本輪審計的任務在於對地方債務摸底清理,做到心中有數。下一步該限制的要限制,該還款的還款,以防範潛在的危機。

據媒體報道,政府性債務審計已于近期進入實地對賬對物階段。基層審計工作正進入現場審核階段,到實地去對賬、對物,逐筆核實。據參加此次審計的工作人員透露,此次審計新增了“通過新的主體和舉債方式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債務”,新的舉債方式包括融資租賃、集資等。為摸底債務,此次審計署共制定11種表格,涵蓋了債務金額、舉債原因、舉債時間等詳細債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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