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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向訪民收錢“曝光”訴求 版面從商務時報承包

2013年08月19日 15:21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8月9日,北京南站附近,袁堂彩展示買來的“記者名片”以及花錢得到的“新聞稿”和收據。新京報記者 王嘉寧 攝

  自稱《商務時報》記者散發名片,但查詢無記者證資訊;商務時報稱其所辦版面為外包業務

  ■ 核心提示

  7月5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公佈了被關閉的107家假冒新聞機構和從事非法活動的網站,指出其中多由個人主辦冒充新聞機構或維權網站,進行詐騙、敲詐勒索等違法活動。一些非法網還打著“投訴”、“監督”、“維權”等旗號敲詐勒索。

  近日,有訪民反映,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室附近,有人自稱《商務時報》記者,以“曝光真相”為由,向訪民收取數千元的“法律服務費”。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這些自稱記者的人並無記者證,他們所負責的版面,也是從《商務時報》承包而來。

  根據《報紙出版管理規定》,報紙版面不得出賣、出租、轉讓,也不得在報紙上刊登任何形式的有償新聞,報紙出版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新聞報道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索取、接受採訪報道對象及其利害關係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自去年11月開始,60歲的袁堂彩為了兒子的傷情鑒定結果,數次從山東臨沂到北京陳情。跟很多訪民一樣,她也把落腳點選在北京南站附近:這裡離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室不足1公里。

  沒等來的報紙“曝光”

  陳情結果,讓她覺得“翻案”希望不大。但隨後信訪辦附近有人賣5塊錢一張的名片,讓她覺得有了希望。

  賣名片的人告訴她,名片上的人是報社法制新聞部主任,可以為她維權,“新聞曝光”內幕真相。

  在約500米外西革新里112號院5號樓310室,袁堂彩見到了負責人“楊主任”。對方聲稱可“新聞曝光”,跟當地政府發函、協調、溝通,來解決袁的事情。

  袁堂彩覺得遇到了“貴人”,但1萬元的“發稿錢”,難住了她。時隔半年,再次進京的袁堂彩,徑直來這個辦公室求“貴人”。

  接待她的,換成了新上任的張主任,名叫張德坤。這次,張德坤答應袁堂彩只交5000塊錢就辦“新聞曝光”業務。

  6月18日,袁找到張德坤,要對方拿出刊發自己訴求的報紙。隨後,題為《三個醫學鑒定造成的“輕微傷” 少年學子輟學無人問津》網帖列印件被遞到她面前。工作人員説“我們把你兒子的事發在了9個網站上。”

  “不是説好發報紙上嗎?”袁覺得網帖沒報紙刊發影響大,還要求對方再給省政府發函,“發函讓我再交3000。”

  其實,袁花5000塊錢換來的只是任何人都可隨便發佈的網帖。在“主任”名片上“新聞與廉政監督網”中,也找不到關於她的內容。

  袁不知道,就在今年5月9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部署了打擊非法網站,目標正是冒充新聞機構進行欺詐勒索、詐騙的網站,截至7月5日,已關閉了107家非法網站。就在8月7日,記者向國信辦對“新聞與廉政監督網”舉報時,對方工作人員稱“打擊的就是這樣的網站,將根據證據查處。”

  報紙中的“法制專刊”

  8月2日下午,同樣的地點,一男子對路過的行人散發著類似的名片。

  與袁堂彩5塊錢的價格不同,這時的價格是“1塊錢一張名片和一份報紙。”名片正面上方兩欄印著“中國數字電視《關注三農》欄目”和“新聞與廉政監督網”,下方是“法制新聞部主任張德坤”。

  報紙,是一份7月2日的《商務時報》。其中夾有一份四個版的“法制週刊”,內容都為全國各地陳情戶徵地、拆遷等內容。

  “你們排隊有什麼用?你問問其他人,陳情能起作用嗎?我們是《商務時報》的記者,要找我們曝光才有用。”男子對每一個圍上來的訪民説。

  一有訪民諮詢,他就問“你有什麼冤情?”但沒等説完,他就肯定這官司能贏。“走,你跟我去找我們張主任商量反映下,看怎麼解決。”

  新京報記者就是這樣跟著他到了西革新里112號院5號樓310室。這就是袁堂彩來過三次的地方。

  辦公室墻壁上,挂著各種感謝錦旗,桌上擺著一摞《商務時報》。辦公桌後的張德坤,聽完記者的遭遇,也説這官司能贏。張德坤稱,新聞監督曝光可以給地方政府施加壓力,有利於個人問題的解決。“我們通過新聞曝光,給當地省政府發函、溝通、協調,但這不是免費的,要交錢,要5000塊。”

  眼見對方有些猶豫,發名片的男子指著桌上的《商務時報》説,“你放心,我們是正規報社,這裡是臨時辦公地點,我們報社在西站,不信你去打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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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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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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